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市场监管局广陈所近日在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治理、规范保健食品市场经营秩序过程中,发现辖区内一家保健食品经营店内正在销售两款保健食品。执法人员现场通过手机端的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查询发现该店尚未办理相关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经营登记证。
经查,该店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未按规定取得登记证的,限期补办,处二百元罚款;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依照无照经营的有关法规处理,”符合食品违法案件“简案快办”要求。执法人员立即通过手机端掌上执法系统的市场监管“简案快办”模块,进行违法案件的立案、取证、报送审核、送达告知,责令当事人限期补办,并处于相应罚款。原来需要1—2周的办案时间,现在半天内即可完成案件查处流程。
该案件是“简案快办”模式启用以来平湖市市场监管局办理的**例保健食品案件。由于以往食品违法案件的查处多使用一般程序处罚,执法办案过程中“时间多、材料多、流程多”的困扰较为突出。“简案快办”则一改传统执法方式,利用数字技术实现了全程电子化的掌上执法,优化了常见食品违法案件的当场快速办理流程,有效减少了执法人员调查取证的人力成本、纸质文书采集制作的耗材成本和当事人往返配合调查的时间成本,从而进一步提升了市场监管基层一线的执法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