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金平区法院公开信息显示,法院一审判决汕头露露与承德露露以及第三人霖霖集团(即原露露集团)、香港飞达公司签订《备忘录》和《补充备忘录》有效,承德露露应继续履行两文件中约定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义务,并停止阻碍和干扰汕头露露相关被许可商标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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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露”纠纷由来已久
152 0173 3840年为了开拓南方杏仁露市场,霖霖集团与香港飞达合资成立南方汕头露露,汕头露露因此获得了露露商标的使用权。2006年,承德露露以3.01亿元的价格买断了原露露集团持有的商标、专利域名及条形码等无形资产,并于2008年3月10日完成了“露露”商标等相关全部无形资产的变更过户登记手续,成为了“露露”商标等相关全部无形资产的合法持有人。
但是在2007年,时任原露露集团和承德露露公司两个企业法定代表人的王宝林分别代表两家公司签订了《企业名称许可协议》和《商标使用许可协议》,将露露商标又授权给了原露露集团,商标使用期限为十年。
2011年,承德露露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判决上述两份协议无效且立即终止履行。之后,承德市双桥法院一审判决上述两份协议无效。2012年,承德中院给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但是这一终审判决并没有让汕头露露退出市场。有业内人士认为,如果承德露露能够收购汕头露露实现轻装上阵,这可能是改变现状的*佳途径,承德露露也能拥有快速进入南方市场的渠道优势。
商标之争,诉讼不断
为露露商标使用权、专利权及露露相关产品销售的南北市场划分问题,自2015年6月承德露露首次起诉汕头露露开始,双方之间发生了多起诉讼。(详情可关注证券时报2018年10月发布的《“露露”知识产权案纠纷升级承德露露晒关键材料反驳汕头露露》一文)。
2015年6月,承德露露就与霖霖集团、汕头露露、香港飞达确认无形资产授权使用合同效力纠纷一案,向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判决《备忘录》及《补充备忘录》无效并立即终止履行。
但这起诉讼*终在2017年12月4日撤诉。承德露露相关负责人对证券时报记者表示,撤诉并非败诉,因当时申请备忘录无效的诉讼短期难以解决,转而寻求其他方式维护合法权益。
在2017年8月,承德露露就汕头露露及北京沃尔玛百货建国路分店侵害专利权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受理期间,被告汕头露露针对涉案专利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今年5月3日,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涉案专利权全部无效,承德露露随即提起行政诉讼。
2017年10月起,承德露露向家乐福、大润发、华联超市等八十多家超市(电商)及其总部发送律师函,要求立即下架汕头露露生产的“露露”牌杏仁露产品。多家超市对汕头露露的相关产品进行了下架处理。
2018年2月8日,承德露露就汕头露露及北京荣诚文华超市侵犯商标权事项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汕头露露两次提出管辖权异议被法院驳回,案件继续由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继续审理中。
结果事与愿违
今年3月22日,承德露露大股东万向三农集团向河北省**人民法院起诉霖霖集团、汕头露露、香港飞达公司、承德露露关联交易损害责任纠纷一案。要求由王宝林、王秋敏、林维义和杨小燕合谋秘密签订及伪造的《备忘录》、《补充备忘录》无效,并赔偿经济损失。
该案诉讼期间,汕头露露公司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河北省**院驳回了被告对管辖权提出的异议,该案目前尚未开庭审理。
在承德露露多次出手打压后,汕头露露也在反击。汕头露露在2018年7月23日以承德露露未按照约定全面履行2001年、2002年签订的《备忘录》和《补充备忘录》中应承担合同义务为由向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8月2日法院受理此案。
6月4日晚间,承德露露所披露的诉讼案件即为去年7月汕头露露在金平区法院发起的诉讼。针对此次判决结果,承德露露表示金平区法院维护了汕头露露所要求的大多主张,含沙射影表示判决的公正性,承德露露代理律师吴逢堂表示会继续上诉,相信二审法院会进行公正的审查。
承德露露与汕头露露之间的商标纠纷固然有历史因素,但是商标授权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因。事实上,因商标授权而引发的纠纷案例并不少见,比如说王老吉与加多宝,泰国红牛与中国红牛之间的商标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