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12月27日发布输欧十类纺织品2006年度**次分配方案的通知。
分配方案中,有部分公司仅分配到某一类纺织品的出口配额,而且数量只有200件。
商务部制定出这一分配方案,是根据输欧十类纺织品全国各经营者2006年度**次可申请数量,同时结合了各地方商务主管部门汇总上报的经营者申请。
各地方商务主管部门根据分配方案,转发本地区获得出口许可数量的经营者,并按照出口许可数量及《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件申领签发工作规范(暂行)》为有关经营者签发相关出口证书。
各进口公司和纺织品制造企业将按照出口许可数量安排2006年度内受限纺织品的成交、出运。商务部指出,企业应及时上缴使用不完的出口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