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了《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 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在提到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时指出要加快供销合作社和农垦改革发展,这也是“供销合作社和农垦改革”首次被写入一号文件。
《意见》要求,全面深化改革,必须把农村改革放在突出位置。农村改革过程中,要加快供销合作社和农垦改革发展。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坚持为农服务方向,着力推进基层社改造,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拓展为农服务领域,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全国性为“三农”提供综合服务的骨干力量。抓紧制定供销合作社条例。
同时,要加快研究出台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深化农场企业化、垦区集团化、股权多元化改革,创新行业指导管理体制、企业市场化经营体制、农场经营管理体制。明晰农垦国有资产权属关系,建立符合农垦特点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进一步推进农垦办社会职能改革。发挥农垦独特优势,积*培育规模化农业经营主体,把农垦建成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和现代农业的示范带动力量。
《意见》在阐述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时,还提出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深化水利和林业改革、创新和完善乡村治理机制等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