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8年粮棉作物良种补贴任务申报准备工作的紧急通知》(农办财[2008]24号)、财政部《关于预拨2008年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的通知》(财农[2008]18号)精神,2008年国家下达江苏省棉花良种推广补贴任务152 0173 3840万亩,每亩补贴15元,合计补贴资金2850万元。为切实做好2008年度国家棉花良种推广补贴项目的申报和实施工作,目前,江苏省农林厅、财政厅联合发文提出具体要求。
一、补贴示范县及规模。
按照农业部的要求,江苏省棉花良种补贴示范县的确定,将依据四个原则:区位优势原则、农民自愿原则、规模优势原则、整体推进原则。在此基础上综合考虑2007年各地棉花种植面积、2007年承担地区实施情况、项目县实施积*性等三方面因素,初定项目县及面积如下:沿海优势区射阳县(30万亩)、大丰市(40万亩)、东台市(15万亩)、亭湖区(10万亩)、如东县(5万亩)、通州市(10万亩)、海门市(10万亩)、启东市(15万亩),里下河优势区兴化市(16万亩)、高邮市(5万亩),淮北优势区丰县(20万亩)、贾汪区(4万亩)、灌云县(5万亩),省农垦5万亩。请各地结合实际,以计划规模为上限,按照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产业化开发、以建制乡镇为单位整体实施的要求,落实好项目实施区域。农垦系统由省级农垦管理部门统一上报并组织实施。
二、补贴品种的选用。
补贴品种实行推介制,每县5-8个,实现一村一品,补贴品种的确定依据以下三个原则:一是通过国家或省级审定(认定),符合审定规定推广区域;二是大面积生产表现为高产、多抗,受到农民和市场欢迎,2007年在本县推广面积不低于2万亩;三是纤维品质优良,符合纺织工业发展需要,原则上长度≥29mm、比强度≥29cN/tex、马克隆<5.0。全省杂交棉品种统一播量为0.35公斤/亩,常规棉品种统一播量为1.5公斤/亩。育苗移栽地区使用杂交棉花品种,直播地区使用常规棉花品种。项目县农业主管部门要根据上述原则,会同有关专家、农民代表和用棉单位共同酝酿后向省农业主管部门推荐。要充分尊重农民和基层意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强制手段干预,不得借良种补贴之机谋取单位和个人利益,优先考虑棉农合作社和纺织企业已签订购销合同的订单品种。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育种、推广、管理等相关专家,对项目县推荐的品种进行论证后,向社会公示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