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财政局、各地(州、市)财政局,各出疆棉运费补贴申报企业: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出疆棉运费补贴操作细则〉的通知》(新财建〔2013〕42号),为便于企业申报2017年度出疆棉花运费补贴,提高补贴审核工作效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17年度出疆棉花运费补贴标准为500元/吨,标准棉包重量统一按0.227吨计算。补贴申报和审核工作,采取电子和纸质要件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2017年度出疆棉花运费补贴申报范围是:2016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生产加工、并于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运输出疆的 新疆地产棉花。
一、补贴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申报工作的总体安排
1.2017年度出疆棉花运费补贴申报材料主要实行电子化管理,除少量指定的核心要件提供纸质件外,其他单据一律以电子形式(PDF或JPG格式,每张扫描件像素精度在300dpi以上,下同)报送。
2. 自治区财政厅委托全国棉花交易市场在中国棉花信息网(网址:www.baijiantest.com或www.cottonchina.org)建立“2017年度出疆棉运费补贴”专栏,向申报企业提供免费电子申报平台,受理企业电子申报材料。
纸质要件由申报企业报送至:新疆乌鲁木齐市光明路59号时代广场A座23层I室,邮政编码:830000。
3.补贴网上申报受理期限为:2018年9月1日至2018年10月10日17时。纸质要件报送受理期限为:2018年9月10日至2018年10月 20日19时(以纸质件送达时间为准)。申报企业必须在以上规定时限内完成补贴申报,若超过申报受理时限自治区财政厅将不予受理,造成无法取得补贴的损失 由企业自行承担。
4.请各申报企业在规定时限内,进入“2017年度出疆棉运费补贴”专栏,在“运费补贴申报”系统注册企业基本信息、填报出疆棉信息、上传申报材料。上传材料不强制要求加盖电子印章,但必须在被扫描的纸质件上加盖企业公章。
5.根据《出疆棉运费补贴操作细则》(新财建〔2013〕42号)第三条的有关规定,出疆棉花运费补贴对象为出疆棉所有权人,非出疆棉所有权人申报2017年度出疆棉花运费补贴自治区财政厅一律不予受理。
(二)申报资料的填报要求
1.企业注册基本信息
申报企业**进入中国棉花信息网“2017年度出疆棉运费补贴”专栏,完成企业信息注册。企业基本信息中填报的银行账户是补贴资金拨款账户,请务必确保相关信息准确无误。
2.铁路出疆棉运费补贴电子申报材料填报要求
企业通过中国棉花信息网“2017年度出疆棉运费补贴”专栏进入“2017年度铁路补贴申报”系统,按照操作说明以“批”为单位,录入铁路运输出疆棉花 的信息,上传规定的原始票据电子扫描件(PDF或JPG文件格式),具体包括:棉花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铁路货物运单第3联(或铁路货票丙联)、装 车清单、出疆棉花销售增值税发票、棉花购销合同、移库棉异地存放仓储合同和入库凭证。单批棉花信息录入后,应进行“确认”操作后再录入下一批信息,否则相 关数据无法汇总进入补贴申报表。
3.公路出疆棉运费补贴电子申报材料填报要求
企业通过中国棉花信息网“2017年度 出疆棉运费补贴”专栏进入“2017年度公路补贴申报”系统,以“批”为单位,录入公路运输出疆棉花信息,上传规定的原始票据电子扫描件(PDF或JPG 文件格式),具体包括:出疆棉花销售增值税发票、棉花购销合同、移库棉异地存放仓储合同和入库凭证。单批棉花信息录入后,应进行“确认”操作后再录入下一 批信息,否则相关数据无法汇总进入补贴申报表。
(三)补贴申报表打印
所有批次棉 花出疆信息录入完成并核对无误后,进行“总确认”操作(操作功能9月10日开放)。录入信息一旦进行“总确认”操作,将无法更改,请各企业一定注意!申报 企业点击“总确认”或网上申报受理时间截止后,可打印纸质申报材料,材料打印过程中系统会在报表上自动添加水印,请正确操作,确保所有打印出的纸质报表水 印完整。
纸质的《2017年度出疆棉公路(铁路)运费补贴单批申报明细表》、《2017年度出疆棉公路(铁路)运费补贴申报审核明细表》和《2017年度出疆棉公路(铁路)运费补贴申报表》由系统自动生成。
(四)纸质申报材料要件报送要求
申报企业需报送要件具体包括:企业情况表、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出疆棉运费补贴申报表、出疆棉运费补贴申报审核明细表、出疆棉运费补贴单批申报明细 表、铁路运输出疆棉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铁路货物运单第3联(或铁路货票丙联)、装车清单(原件)、公路运输出疆棉公路运输申请暨核查表(原件)。 企业提供的所有纸质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企业公章。
纸质材料请按照档案管理要求装订成册,装订位置统一在左侧,并制作封皮,封面要标明企 业名称和棉花运输方式;装订顺序依次为企业情况表、企业营业执照、补贴申报表、补贴申报审核明细表、补贴单批申报明细表、单批棉花对应的运输出疆原始凭证 〔铁路运输出疆棉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铁路货物运单第3联(或铁路货票丙联)、装车清单(原件);公路运输出疆棉公路运输申请暨核查表(原件)〕。
(五)申报环节的其他注意事项
1.规定时间范围以外生产或运输出疆的棉花不予安排运费补贴。申报补贴时,重量单位为“吨”,金额单位为“万元”,审核发现单位填写错误的批次将不予安排补贴。
2.通过公路运输出疆的棉花,运费补贴申报企业应当与出疆棉公路运输申请暨核查表上的企业名称一致;通过铁路运输出疆的棉花,运费补贴申报企业应当与货 物运输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方的企业名称一致(如有特殊原因导致不一致请做出书面说明),货物运输增值税专用发票、铁路货物运单(铁路货票)必须由乌鲁木齐 铁路局所属货运中心出具,装车清单和其他装运凭证必须由各铁路发运站点出具,其他单位出具的以上票据一概视为无效,对应批次的棉花不予补贴。
3.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启动公路运输出疆棉花“库对库”核查方式的通知》(新财建〔2016〕258号),申请运费补贴的公路出疆棉花必须纳入全国棉花交易市场棉花公路运输第三方监管网络体系,并接受规范监管。
4.请各申报企业关注新疆财政厅门户网站(网址:www.xjcz.gov.cn)、中国棉花信息网(网址:www.baijiantest.com或www.cottonchina.org )公布的出疆棉运费补贴审核结果和有关信息。
二、补贴审核程序
出疆棉花运费补贴审核由自治区财政厅统一组织实施,引入全国棉花交易市场和第三方中介机构共同完成补贴审核工作。审核流程分为初审、复审和终审。
(一)初审
审核企业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重点核查申报企业是否按要求提供了企业情况表、营业执照、补贴申报表、补贴申报审核明细表、单批申报明细表、铁路货 运增值税专用发票、铁路货物运单(或铁路货票)、装车清单、公路运输出疆棉公路运输申请暨核查表、合同、购销发票(或内地仓库入库凭证)等基本资料。纸质 资料内容是否规范,电子材料上传是否完整,装订是否符合要求。
初审如果发现企业申报材料仍存在不完整、不准确、不规范等问题,存在问题的棉花批次将不予安排出疆运费补贴。
(二)复审
初审结束以后,审核人员将逐批对棉花产地、生产时间、运输出疆时间、运输出疆数量进行核查。重点核查同一批次棉花是否存在重复申报、同一铁路货物运单 (或货票)是否存在重复申报等问题。复审期间审核人员将前往铁路、税务及监管仓库等第三方单位对企业的铁路申报补贴材料中增值税运输发票、铁路货物运单、 铁路货票等进行不低于20%比例的随机核查。
(三)终审
复审结束以后,审核人员 对复审结果进行再次复核确定终审结果。终审工作结束后,自治区财政厅将通过中国棉花信息网(网址:www.baijiantest.com或 www.cottonchina.org )“2017年度出疆棉运费补贴”专栏对终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自治区财政厅将分批向企业拨付运费补贴资金。
三、违规处罚
1.申报企业须严格按要求申报补贴,严禁弄虚作假。补贴审核时或资金拨付后如发现企业存在故意利用“重复申报、虚假申报、提供虚假票据、篡改原始单据” 等弄虚作假手段骗取补贴资金的行为,将依据有关规定永久取消该企业及其主要出资方享受各项财政补贴政策的资格,并按照法律程序追究单位和个人责任。
2.企业重复录入申报补贴的棉花批次,导致申报件数之和超过加工码单件数并且无法判定申报双方过错方时,不管出疆业务是否真实发生,剔除双方各自整批申报件数,均不予安排运费补贴。
3.补贴申报材料提供不全或不符合要求、导致无法准确认定棉花出疆信息或影响补贴审核工作正常开展的,对相应批次棉花不予补贴。
4.铁路申报时,承运日期必须要与铁路货票上的日期一致,严格规定为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篡改日期录入非本年度运输出疆的申报的棉花批次,一经发现将按照弄虚作假处理,并没收相关申报资料。
5. 铁路申报时,装车件数要严格按照装车清单对应该批次件数录入。录入铁路货物运单(或铁路货票)上的车皮件数导致申报件数远大于该批次装车清单实际运输件数的企业,一经发现将按照弄虚作假处理,并没收相关申报资料。
6.对于通过签订购销合同销售2017年度新疆棉的企业,有关购销合同或证明材料上要注明运费补贴申请企业的名称,购销双方应在补贴申报前进行协商,分 清各自申报的棉花批次,并书面约定申报方。同一批次棉花如出现两家或多家企业同时申报、重复申报,按重复申报金额的两倍扣减违约方棉花的运费补贴。
7.在补贴公示期间将同步通报有关申报企业存在的补贴申报不规范问题,同一企业累计被通报两次以上的,取消该企业享受出疆棉花和棉纺织品各项财政补贴政策的资格。
四、联系咨询方式
1.系统操作及软件故障报修。
联系人:梁景
qq咨询:4008106850
联系电话:400-101-7153
工作时间:上午10:00-14:00,下午16:00-19:00
2.纸质材料申报。
联系人:梁景
qq咨询:4008106850
联系电话:400-101-7153
工作时间:上午10:00-14:00,下午16:00-19:00
3. 政策咨询。
联系人:马俊林 朱照钰
qq咨询:349152 0173 3840
联系电话:0991-2816746
工作时间:上午10:00-14:00,下午16:00-19:00
特此通知。
附件
2017年度出疆棉花运费申报注意事项说明
2017年度出疆棉花运费补贴申报注意事项说明如下,请各企业严格按照补贴申报通知和以下说明做好补贴申报工作。
一、提交纸质申报材料的注意事项
请各企业严格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将补贴申报材料装订成册,装订位置统一在左侧,并制作封皮。材料装订一定要结实稳固。对于材料装订不规范、不规整,或因装订不牢固导致材料到达后散乱等情况,一律不予审核,按照文件第三部分第3条的规定不予补贴。
(一)铁路运输补贴申报资料
(1)封皮。封皮要标明企业名称、棉花运输方式、棉花生产年度、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写清楚共多少册,当前册是第几册。每一册都要标注清楚。
样例: 2017年度铁路出疆棉运费补贴资料
企业名称:XXXXXXXXXX有限责任公司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XXXXXXXXXXXXXXXX
共计16本
16-1(**本)
(2)装订顺序依次为企业情况表、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补贴申报表、补贴申报审核明细表、补贴单批申报明细表、单批对应的运输出疆原始凭证[铁路运输出疆棉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铁路货物运单(或铁路货票)、装车清单(原件)。
(3)要严格按照补贴申报审核明细表中标识码的顺序依次排序装订补贴单批申报明细表。否则不予审核。
特别注意:对于申报批次较多的企业,请企业慎重考虑录入系统的棉花批次顺序,系统会根据录入棉花批次的先后顺序对标识码进行排序,因此需要企业按照*后装订习惯来事先安排录入棉花批次次序。
(4)补贴单批申报明细表和该单批对应的运输出疆原始凭证要求前后一致,顺序装订。
特别注意:货物运输增值税专用发票、铁路货物运单(铁路货票)、装车清单要与申报的批次一一对应。对于一个装车清单有两个批次的情况,在装车清单只有原件一张的情况下,允许其中一个批次用原件,另一个批次进行复印进行装订。
(5)装车清单上的车皮号和施封号要与铁路货物运单
(铁路货票)一致。
(6)铁路货物运单(铁路货票)的货票编号要与货物
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中备注栏中的货票号一致。
(7)当一个批次拆批运输时,须企业提供被拆批次对
应的多张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装车清单、铁路货物运单(或铁路货票)。
(8)货票纸质材料要求丙联,货物运单纸质材料要求第3联(如第3联印签模糊还须提供第6联)。
(二)公路运输补贴申报资料
(1)封皮。封皮要标明企业名称、棉花运输方式、棉花生产年度、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写清楚共多少册,当前册是第几册。每一册都要标注清楚。
样例: 2017年度公路出疆棉运费补贴资料
企业名称:XXXXXXXXXX有限责任公司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XXXXXXXXXXXXXXXX
共计5本
5-1(**本)
(2)装订顺序依次为企业情况表、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补贴申报表、补贴申报审核明细表、补贴单批申报明细表、单批对应的运输出疆原始凭证[公路运输出疆棉公路运输申请暨核查表(原件)]。
(3)要严格按照补贴申报审核明细表中标识码的顺序依次排序装订补贴单批申报明细表。
特别注意:对于申报批次较多的企业,请企业慎重考虑录入系统的棉花批次顺序,系统会根据录入棉花批次的先后顺序对标识码进行排序,因此需要企业按照*后装订习惯来事先安排录入棉花批次次序。
(4)补贴单批申报明细表和该单批对应公路运输申请暨核查表的批号前后一致,顺序装订。
(5)当一个批次拆批运输时,须企业提供被拆批次对应的多张公路运输申请暨核查表原件。
(三)打印的报表必须包含水印,无水印的报表将不予审核。报表包括企业情况表、补贴申报表、补贴申报审核明细表、补贴单批申报明细表。
(四)装车清单要求原件,新疆仓库必须加盖公章;公路运输申请暨核查表要求原件,新疆、内地仓库必须都加盖公章。铁路货物运单(铁路货票)、装车清单、公路运输申请暨核查表上面的数据不能有任何涂改。若有涂改。必须在涂改位置上有相应单位的公章。否则无效给予剔除。
(五)企业提供的纸质材料复印件必须加盖企业公章,无公章将视为无效。
(六)上传的电子文件要清晰,并且加盖公章或者电子签章,系统上传的资料要与申报批次相符(购销合同、购销发票、移库棉异地存放仓储合同、入库凭证、棉花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铁路货物运单(铁路货票)、装车清单)。
二、申报补贴的其他注意事项
(一)符合补贴条件的棉花批次严格规定为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公路运输以内地仓库核查日期为准。拆批导致跨年度的批次,余件只能 在下个年度继续申报,若企业写了补充声明并提供相应余件的公路运输申请暨核查表,依旧给予剔除,并没收申报资料取消下个年度对该批次余件的申报。
(二)铁路申报时,货票号、发站、到站、票联名称、收货人名称、承运人名称要严格与铁路货物运单(或铁路货票)高度一致。注意货票号的大小写字母。若不一致将给予剔除。
(三)铁路报送的纸质材料中装车清单与铁路货物运单(铁路货票)中的车号、施封号必须一致,不一致将给予剔除处理。
(四)公路、铁路申报时,录入项目要与系统上传文件、纸质报送文件一致。(货票号、购销发票号等)。
(五)购销合同原则上销售方或购买方应为补贴申报方,若二者皆不是,请在购销合同或证明材料上要注明运费补贴申请企业的名称,购销双方应在补贴申报前进行协商,分清申报的棉花批次,并书面约定申报方。
(六)申报截止报表已打印,仍发现数据错误,或因其它特殊原因导致的上报信息错误情况,请企业在装订时附上说明,财政厅将根据实际情况做给予适当的审核意见。
(来源:新疆自治区财政厅;时间:20180817;链接:http://www.xjcz.gov.cn/1?p_p_id=general_articles_INSTANCE_qdK5&p_p_lifecycle=0&p_p_state=maximized&p_p_mode=view&p_p_col_id=column-06&p_p_col_count=1&_general_articles_INSTANCE_qdK5_struts_action=%2Fgsoft%2Fgeneral_articles%2Fview&_general_articles_INSTANCE_qdK5_articleId=f2a28384-e0f1-4812-9626-dce69bc928c5&_general_articles_INSTANCE_qdK5_target=_blan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