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农业部举行新闻发布会,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司长、农业产业化办公室主任孙中华,就该《意见》进行了解读,并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陈晓华**介绍了《意见》出台背景。他说,农业产业化是农村改革的产物,是农民群众的创造。农业产业化是以市场为导向,以家庭经营为基础,依靠龙头企业的带动,将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实现一体化经营的生产经营组织方式。
龙头企业是发展农业产业化的关键。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农业产业化和龙头企业快速发展。目前,全国农业产业化组织达到28万个,带动农户1.1亿户,农户年户均增收2400多元;龙头企业11万家,销售收入突破5.7万亿元,提供的农产品及加工制品占农产品市场供应量的1/3,占主要城市“菜篮子”产品供给的2/3以上。
陈晓华说,当前,我国已进入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的关键阶段,努力补齐农业现代化发展短板的任务更加艰巨,迫切需要进一步发挥龙头企业的重要作用。同时,龙头企业发展也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尚未消除,世界经济复苏乏力,龙头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面临新的挑战;国内要素成本明显上涨,企业生产经营压力加大;龙头企业普遍规模较小、实力较弱,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不足;融资难、负担重等问题依然突出。面对这些新形势和新问题,需要采取更加直接、更加有力、更加有效的政策措施,扶持壮大龙头企业。
意见确立了农业产业化和龙头企业在发展现代农业中的战略地位。文件强调“扶持农业产业化就是扶持农业、扶持龙头企业就是扶持农民”,要求把发展农业产业化作为我国农业农村工作中一件全局性、方向性的大事来抓。提出了“五个一批”的目标,即打造一批龙头企业,形成一批龙头企业集群,建设一批生产基地,培育一批知名品牌,构建一批优势产业体系,同时也进一步强调强化龙头企业社会责任,提升辐射带动能力和区域经济发展实力。
“文件提出的政策措施涉及范围广、针对性强,比较突出的支持政策主要有以下几点。”陈晓华说,如支持龙头企业生产基地和基础设施建设;扶持龙头企业带动农户和专业合作社发展产地农产品初级加工;支持龙头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收购、控股等方式,组建大型企业集团,支持符合条件的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上市融资、发行债券、在境外发行股票并上市;支持龙头企业发展现代物流、开展质量管理和品牌培育、强化人才培养、开展科技创新、承担重要农产品收储业务、建立风险基金,加大金融支持龙头企业力度。
陈晓华表示,农业部与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证监会、全国供销总社等部门将加强沟通协调,强化协作配合,按照文件的要求,落实责任分工,制定工作方案,研究出台落实文件的具体政策措施。
为贯彻落实中央要求,加强对农业产业化工作的领导,经国务院同意成立了由农业部牵头,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全国供销总社等部门组成的全国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形成了多部门协作共同推进农业产业化的工作机制。各省(区、市)也建立了相应的工作推进机制。
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陈晓华龙头企业跟农民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这是发展农业产业化的核心。农业部和其他有关部门在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过程当中,高度重视利益联结机制问题。在这个文件里特别强调要探索建立“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这是总结各地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一个重要经验。当前,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很快,在全国已有52万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社可以把农民有效组织起来,龙头企业通过跟合作社打交道,签订稳定的购销合同,采取*低收购价、利润返还等方式,并通过合作社为农户提供生产资料、技术等服务,以此很好地带动农民就业增收。在今后指导农业产业化发展中,我们特别强调要高度重视利益联结机制的问题,将进一步加大力度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的利益联结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