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等三部委:关于减免出口农产品和纺织服装产品出入

百检网 2021-12-2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持对外贸易稳定增长的意见》(国办发[2008]152 0173 3840号)的规定,现就减免出口农产品和纺织服装产品的检验检疫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继续对出口农产品减免出入境检验检疫费,具体减免政策仍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出口农产品减免出入境检验检疫费的通知》(财综[2007]54号)规定执行。

  二、对出口纺织服装产品按现行征收标准的70%收取出入境检验检疫费,具体实施减免的出口纺织服装产品目录见附件。

  三、上述减免规定执行期限暂定1年,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至2009年12月31日止。

  附件:减免出入境检验检疫费的出口纺织服装产品目录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质检总局

                         二00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下载:

减免出入境检验检疫费的出口纺织服装产品目录.doc

百检能给您带来哪些改变?

1、检测行业全覆盖,满足不同的检测;

2、实验室全覆盖,就近分配本地化检测;

3、工程师一对一服务,让检测更精准;

4、免费初检,初检不收取检测费用;

5、自助下单 快递免费上门取样;

6、周期短,费用低,服务周到;

7、拥有CMA、CNAS、CAL等权威资质;

8、检测报告权威有效、中国通用;

客户案例展示

  • 上海朗波王服饰有限公司
  •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市长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纽特丝纺织品有限公司
  • 无锡露米娅纺织有限公司
  • 东方电气风电(凉山)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