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统筹协调,建立长效机制。各有关部门要继续优化消费、投资、进出口结构,保持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基本平衡;加大对农业的投入力度,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促进农业稳定发展;把握好中央储备粮、油、棉、糖等重要商品投放和轮换的节奏、力度,保障市场供应;推动尽快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从体制机制上解决价格上涨对低收入群体生活的影响;抓紧修订出台规范市场价格监管的行政法规,为价格调控监管提供法律依据;完善农产品期货市场交易规则,整顿电子交易市场,打击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抑制过度投机;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准确阐释价格政策,切实稳定市场预期;督导检查各地落实情况,确保国务院确定的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切实落实“米袋子”和“菜篮子”责任制。这是多年来我国保障供应、稳定价格的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地方各级政府要切实保障粮油肉蛋菜等居民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各城市人民政府要储备足够的小包装成品粮油,抓紧速生菜和越冬大棚菜的种植,确保恶劣天气条件下,城市居民的生活不受大的影响;要以省为单位,尽快将国务院确定的对优抚对象、城市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大中专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学生食堂的补贴兑现到位;市县人民政府要安排好农村寄宿制学校学生的生活;要进一步整肃市场秩序,落实对农副产品的绿色通道政策,降低超市的进场费和农贸市场的摊位费,依法打击恶意囤积、变相涨价、合谋涨价、发布虚假价格信息等价格违法行为;要抓紧研究制定价格应急预案,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完善居民生活必需品的储备,防范价格异常波动。
更好地履行社会职责,切实承担社会责任。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要承担必要的社会责任,配合政府做好保供稳价的工作。石油企业要采取经济和技术手段提高生产负荷,合理安排检修,确保成品油的供应;煤炭企业要加强价格自律,稳定煤炭特别是电煤价格;粮食企业要严格遵守粮食经营者*高库存的限定,自觉维护市场收购秩序,加强粮食收购资金的监管,做到不抢购、不抬价、不囤积;生产流通企业要严格遵守国家的价格政策和法律法规,不得趁物价上涨之机,投机炒作,哄抬价格,牟取暴利。
贯彻落实好国务院《通知》精神,做好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各项工作,需要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新闻媒体要准确、客观报道价格形势,准确阐释价格政策;消费者要进一步增强信心,科学安排生产生活,理性消费、适度消费。
我们坚信,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广大人民群众和相关企业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各地区、各部门扎实有效的工作,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较快的势头一定能得到有效抑制,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一定会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