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准确掌握全国各承检机构经营棉公证检验数量和组织实施情况,2007年中纤局建立了经营棉公证检验工作情况承检机构申报制度,要求各承检机构全面了解掌握辖区用棉企业的运转情况、用棉情况、公证检验证书结算等情况,预测其用棉数量,并按季度向中纤局申报。从一年来承检机构申报情况看,经营棉公证检验季度申报制度现已初步建立,承检机构申报率逐季提高,2008年2季度申报率达到80.65%,环比增加8.70%。
为确保中纤局核拨经费数量与企业申报一致,2008年中纤局进一步加强经营棉公证检验管理力度,建立了经营棉公证检验用棉企业证明制度,以此促使各用棉企业履行应尽的义务,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008年2季度中纤局收到全国678家免费享受棉花公证检验的纺织用棉企业通过邮寄、传真等方式上报的证明材料共581份,反馈率达到85.69%,环比增加30.86%,从2008年一、二季度反馈结果看,大部分纺织用棉企业能够做到自觉履行义务,积*主动证明辖区承检机构检验数量,但有些企业的认识还有待于提高,有些企业的管理还不到位,近20%的企业不反馈或未按中纤局要求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