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徐明锋)10月22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了解到,文昌恒兴贸易有限公司恒兴商业城、文昌会文盛百慧百货超市、文昌万润达贸易有限公司(2批次)销售不合格食品。
据商报记者统计,近期,文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畜禽肉及副产品、蔬菜、水产品、水果类、鲜蛋、豆类、生干坚果和籽类等食用农产品共152 0173 3840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61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为:
一、文昌恒兴贸易有限公司恒兴商业城销售的大白菜,检验项目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毒死蜱是一种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的有机磷杀虫剂。毒死蜱属中毒农药,在叶片上残留期一般为5至7天。长期暴露在含有毒死蜱的环境中,可能会导致神经毒性、生殖毒性,并会影响胚胎的生长发育。
二、文昌会文盛百慧百货超市销售的结球甘蓝,检验项目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文昌万润达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结球甘蓝,检验项目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氧乐果属于有机磷类杀虫剂,对人、畜高毒。主要用于防治吮吸式口器害虫和植物性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鳞茎类蔬菜中氧乐果的*大残留限量值为0.02mg/kg。
四、文昌万润达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茄子,检验项目水胺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水胺硫磷属于胆碱酯酶抑制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是一种广谱性有机磷类杀虫、杀螨剂,兼有杀卵作用。水胺硫磷为高毒农药,禁止用于果、菜、烟、茶、中草药植物上。食用少量含有水胺硫磷的食品一般不会导致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水胺硫磷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据介绍,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文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移交相关部门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