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拱北口岸旅检进境大厅海关无申报通道,拱北海关下属闸口海关关员从一名澳门籍旅客携带的行李物品中查获水生动物制品干海马,共计500余克。由于该旅客未能提供相关证明,海关关员依法将上述物品移交缉私部门处理。
拱北海关提醒,海马所有种均为《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II中所列濒危物种,同时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携带或邮寄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进出境,必须持有濒管部门出具的证明以及相关国家或地区官方出具的检疫证书,并主动向海关申报,未取得证明文件的禁止携带进境。(作者: 刘艳婷 田丝雨 蔡蒙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