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经销商打虚假广告,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通告。有网媒在转载时,将其误报为“水塔醋业”,误导了消费者,也给水塔醋业造成了负面影响。8月9日,山西水塔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太原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众和消费者澄清事实。
7月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关于12起虚假宣传广告”的通告,其中,一醋业公司在列。起因是,该醋业外地代理商通过电视和报纸媒介发布虚假违法广告,夸大保健食品功能。然而,有网媒在转载报道时,将该醋业与“水塔醋业”混淆。水塔醋业相关负责人介绍,水塔醋业自成立以来,没有涉足过保健品行业。对无端受牵连一事,水塔醋业已委托律师致函刊发媒体,要求及时更正,防止负面影响继续扩大,维护好山西老陈醋的品牌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