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蔬菜制品、调味品、饮料等15大类食品共580批次,其中合格样品564批次,不合格样品16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抽检方便食品44批次,其中合格样品43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5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4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抽检蔬菜制品74批次,其中合格样品73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抽检水果制品24批次,其中合格样品20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抽检糖果制品98批次,其中合格样品97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抽检调味品152 0173 3840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47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抽检饮料104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01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抽检食糖28批次,其中合格样品27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抽检豆制品4批次、酒类1批次、粮食加工品14批次、肉制品5批次、乳制品3批次、食用农产品14批次、水产制品1批次,全部为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海口龙华孝合商行销售的标称湖南赛一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大主播(素牛筋)(生产日期:2020-08-15,规格:86克/包),检验项目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海口龙华顺鸿丰商行销售的标称海口秀英厨之鲜食品加工厂生产的香麻油(生产日期:2020-08-01,规格:5L/桶),检验项目乙基麦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海南旺佳旺商贸有限公司琼州大道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海南椰林炊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木瓜丝(酱腌菜)(生产日期:2020-08-04,规格:450克/瓶),经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检验发现,其中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海南椰林炊烟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四)海口永鑫顺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海南群成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椰子角(生产日期:2020-07-20,规格:428克/包),检验项目脱氢乙酸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海口龙华兴琼华商行销售的标称海南群成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椰子片(生产日期:2020-09-01,规格:80克/包),检验项目脱氢乙酸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海口龙华玮诚商行销售的标称海口佳味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菠萝蜜干(生产日期:2020-07-05,规格:208克/包),检验项目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海南冰果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芒果果酱(生产日期:2020-08-09,规格:1kg/瓶),检验项目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国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八)海口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红城湖店销售的标称晋江农家亲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摩咔金布丁(菠萝味布丁)(生产日期:2020-05-06,规格:420克(28克*15杯)/盒),检验项目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九)海南家和满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海南永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什锦酱(生产日期:2020-08-01,规格:260克/瓶),检验项目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海口美兰红又红超市销售的标称海南永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什锦酱(生产日期:2020-07-30,规格:260克/瓶),检验项目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海口美兰玉瑾蓉商行销售的标称海口鸿之大调味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酿造食醋(生产日期:2020-09-01,规格:480mL/瓶),检验项目总酸(以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二)海口龙华云小谨副食摊位销售的标称海口美兰鑫海之星酱料厂生产的什锦酱(生产日期:2020-08-25,规格:300克/瓶),检验项目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三)海南椰龙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椰龙果肉椰子汁(植物蛋白饮料)(生产日期:2020-08-22,规格:245g/瓶)和椰蓝椰子汁(植物蛋白饮料)(生产日期:2020-08-25,规格:245毫升/瓶),经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检验发现,其中蛋白质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海南椰龙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拱北海关技术中心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十四)文昌龙楼家年华百货超市销售的标称贺州市平桂区鹅塘海力饮料厂生产的鲜磨依众豆奶(生产日期:2020-03-22,规格:300ml/瓶),检验项目蛋白质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研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十五)海南儋州市海头糖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销售的白砂糖(生产日期:2020-02-23,规格:50千克/袋),检验项目色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三、核查处置情况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经采取措施依法予以查处,并责令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责令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防控风险。不合格产品的风险防控措施以及核查处置结果将在相关市县市场监管部门网站予以公布。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欢迎公众积*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如果在市场上发现有害食品,请拨打12345投诉举报,如经查实,*高可获50万元奖励。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