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融媒讯(记者赵耀铁)近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按照国家、自治区、拉萨市疫情防控要求,为进一步提升冷链食品市场安全,防范冷链食品安全风险,落实落细、抓严抓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保障广大市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自今年6月份以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立足拉萨实际,突出“六抓”工作,持续开展冷链食品安全监管。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六抓’工作主要是一抓主体,开展约谈,督促落实主体责任;二抓重点,严排细查,开展涉疫食品排查;三抓关键,摸清底数,做好摸底备案;四抓常态,强化检测,筑牢防控隔离墙;五抓规范,聚焦重点,开展冷链食品经营风险监管;六抓要求,明确责任,强化严防严控常态监管。”
6月19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全市各农贸市场、超市、餐饮经营主体发布食品安全风险提示,要求切实抓好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风险管控。6月29日,召集全市23家农贸市场主办方进行了集体约谈。督促各市场主体建立健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落实主体责任,暂停进口海鲜水产类、牛羊肉、畜禽类食品的进货。6月底,全市库存进口海鲜产品达6474.06斤,已**时间将排查情况报市疫情防控办。
根据紧急处置通知要求,7月中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市农贸市场、大型超市、水产品销售商等食品经营主体开展厄瓜多尔进口冻南美白虾全面排查工作。在城关区、堆龙德庆区、达孜区等县(区)排查到832.4公斤,药王山农贸市场排查到107.5斤,经对比,非涉疫产品,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11月16日,对冷链食品监管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开展冷藏冷冻食品贮存经营者备案工作,要求各冷链食品经营主体自11月15日起全面停止进口动物产品,所有进口动物产品库存必须提供有效核酸检测报告才能销售。截至目前,全市270家冷链食品相关经营主体已按照规定完成了经营者备案,做到了“应备尽备”。
根据市疫情防控办安排,自今年6月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食品经营主体自主报送进口动物产品核酸检测需求。6月至9月,该局协调配合卫健部门对农贸市场从事活禽、水产销售从业人员,进口海鲜及操作环境样品823份进行了核酸抽样检测,结果均为阴性。自9月15日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每10天向市疫情防控办统计报送一次食品经营领域核酸检测需求,配合卫健部门做好核酸检测工作。目前,共统计上报从业人员758名、进口海鲜产品269个、环境20处核酸检测需求。
自今年11月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制定“冷链食品检查要点表”,明确四项重点检查事项,以冷藏冷冻食品销售单位及以冷链食品为原材料的餐饮服务单位为重点,全面开展排查工作,督促经营者规范守法经营,确保食品来源可溯、去向可查,对不符合要求的相关产品,一律就地封存,不得销售。截至目前,市场监管部门共排查食品经营主体4300余家,规范整改256家。
根据《关于加强对区外冷链食品管理工作的要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11月16日组织全市23家农贸市场及5家冷库经营主体召开“冷链食品安全经营专题会”,就疫情防控工作做了进一步安排,并签订承诺书25份。针对各辖区小型冷链食品经营主体,也组织签订了承诺书120余份。
据了解,下一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坚持慎终如始,保持高度警觉,绷紧疫情防控弦,持续强化监管力度,持续督促食品经营者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上下联动,部门协同,持续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