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石家庄调查队数据显示,5月份,石家庄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同比上涨2.9%,涨幅较上月扩大1.7个百分点。其中,食品价格涨幅明显扩大,是拉动CPI上涨的重要力量。
从构成看,5月份石家庄市八大类商品价格呈全面上涨态势。上涨较多的是食品类、衣着类、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交通和通信类、居住类价格,同比分别上涨5.5%、3.0%、2.5%、1.8%、1.3%。从涨幅来看,八大类商品中五大类价格同比涨幅扩大。其中,食品类价格同比上涨5.5%,涨幅较4月份扩大4.3个百分点,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1.8个百分点,贡献率达62.4%,是拉动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的重要力量。
此外,翘尾因素的作用也不容忽视。据测算,5月份上年价格上涨的翘尾因素约为1.7个百分点,比4月份高出2.0个百分点,在CPI同比上涨中起主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