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兴安县一名出生20多天的婴儿喝了奶粉后出现过敏症状,婴儿家属投诉工商部门。近日,经调解该品牌奶粉经销商给婴儿及家属抵偿了4900元。
2013年12月27日,年轻的父亲秦某焦急地来到兴安工商局投诉反映:其刚出生20多天的孩子因为食用某品牌的奶粉出现过敏现象住院医治,要求检查鉴定奶粉质量并让厂方给予赔偿。接到投诉后,工商执法人员十分重视,认真详细地询问了相关情况。原来秦某的孩子在刚出生的当天就因为食用该奶粉出现过呕吐等身体不适,经医院进行了洗胃处置后情况好转。但这未引起家属的重视,20多天后给婴儿再次食用该奶粉后,出现呕吐、抽搐、嘴唇发紫、皮肤发红等症状。这可吓坏了秦某夫妇,他们赶快将婴儿送到医院医治。经医生抽血化验后,确诊婴儿为奶粉过敏。
工商执法人员经过调查后认为,奶粉经销商经营主体合法,奶粉进货渠道正规,且销售的奶粉有检验报告和质量合格证明。据医院医生介绍,奶粉过敏的婴儿,轻则可表现为湿疹,重则表现为拒奶、呕吐、腹泻、腹痛、腹胀、粪便中带血,甚至生长发育迟缓。因为牛奶中的某些蛋白质如酪蛋白是常见的过敏原。婴儿的消化系统尚未发育完全,肠胃屏障功能差,一些蛋白质不经消化即被肠道吸收,会对机体产生刺激,导致过敏症状。由于婴幼儿个体差异,不排除出现过敏的现象。经过工商部门的调解,近日,经销商赔偿了秦某婴儿的医疗费用3900元,并赔偿1000元作为对婴儿身体损伤的补偿。
工商执法人员根据医生的建议提醒,由于0-6个月婴儿的免疫系统尚不成熟,在喂食配方奶粉后出现过敏反应的情况时常出现,家长应保持警惕并及时处理。一些母乳不足的妈妈,如果孩子对配方奶粉过敏,可选用深度水解的配方奶粉或氨基酸奶粉。这两种奶粉中不含有大分子的蛋白质,能避免服用时出现过敏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