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崔敬) 12月8日,记者了解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餐饮食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21大类食品228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20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辉县市上八里镇八里沟景区山泉饭店等涉事单位被查处。其中,辉县市上八里镇八里沟景区山泉饭店1批次勺子,经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其中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新乡市龙卧岩实业有限公司1批次餐具(盘子)、1批次餐具(勺子),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辉县市秋沟景区碧水山庄1批次面筋,经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其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为0.123g/kg,标准规定不得使用。新乡县朗公庙镇桥北饭店1批次卤驴板肠,其中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检出值为123mg/kg,标准规定≤30mg/kg。
牧野区素丽早餐店1批次餐具(勺子),经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其中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封丘县五里井制粉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高筋粉,其中标签不符合GB7718-2011的要求。河南豫满春粉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小麦淀粉,经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其中标签不符合GB7718-2011的要求。
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已要求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辉县市、卫辉市、新乡县、封丘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不合格样品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进行处理。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15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