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节期间人口流动性大、食品消费旺盛,群体性聚餐增多,加之当前正值疫情防控、灾后重建关键时期,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对于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意义重大。近日,郑州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双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确保全市人民饮食安全。
重点区域
农村,城乡结合部,学校及周边,旅游景区,高速公路服务区,机场、车站、医院及周边,城市商业聚集区,遭受水灾地区等。
重点品种
大米、小麦粉、食用油、进口冷链食品、月饼、糕点、肉及肉制品、蛋及蛋制品、乳制品、散装熟食、水产品、蔬菜、水果、酒类、饮料、儿童食品、保健食品、调味品等。
重点检查内容
1.是否未经许可、登记、备案擅自生产经营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超许可、登记、备案范围加工、销售食品、食品添加剂。
2.是否采购、加工、销售来源不明、应检验检疫未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超过保质期、国家规定禁止加工销售的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
3.是否生产经营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的食品、食用农产品、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
4.食品生产经营者加工、经营过程中是否添加非食用物质或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5.是否有贮存、销售温度未达到食品标签说明书标示温度要求的冷冻冷藏食品、食用农产品。
6.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消毒、防尘、防蝇、防鼠、防虫设施设备配备使用及环境卫生、从业人员卫生及健康状况、加工销售食品安全过程控制是否达到法定要求。
7.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采购、贮存、加工及餐饮具清洗消毒和餐厨废弃物处理等是否符合要求,熟食卤味、凉菜等冷食类食品制售是否符合要求。
8.食品生产经营者冷藏、清洗、消毒等设施设备是否保持清洁,能否正常运行。
9.网络经营食品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是否履行管理责任,入网经营者是否按要求公示有关证件,线上线下是否一致。
10.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办者是否履行入场把关责任和义务,是否依法查验入场销售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或产地证明或购货凭证,是否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或产地证明或购货凭证的食用农产品开展检验检测,是否对市场内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开展抽样检验检测。
11.采购销售使用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是否在“豫冷链”注册、是否将采购、贮存、运输、销售等全过程信息及时真实全部上传“豫冷链”系统、是否采购销售使用无“三证一码”的进口冷链食品,是否落实“人物同防”措施。
12.食品生产经营者是否严格遵守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和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禁令。
13.餐饮服务提供者是否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是否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造成食品浪费情况。食品生产经营者是否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造成严重食品浪费等情况。
14.月饼食品生产者是否严格落实原辅料进货查验、投料管理、食品添加剂使用、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出厂检验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加强原辅料风险监测、严防投料环节添加剂使用累计超标和“两超一非”等风险,是否存在篡改生产日期、使用回收食品或陈旧原料生产加工月饼等违法行为。
15.是否有食品安全方面的其他违法行为。
郑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将聚焦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突出大宗消费、高风险食品品种,加大对节日热销食品的抽检力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大违法行为打击力度。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可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