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301条款针对中国货品的制裁措施
2017年8月,美国贸易代表署依据301条款,启动对中国技术移转、
美国特朗普总统于2019年8月1日宣布,自9月1日起对中国3000亿美元输美产品加征10%关税,其中包括近乎所有的纺织品和成衣。
2019年8月23日中国宣布对约750亿美元的美国制产品加征关税,美国于当日随即宣布,对价值近3000亿美元中国制产品加征的关税由10%提升为15%,此是美国自中国进口产品适用WTO协议*惠国(MFN)税率的*高税率,2018年美国针织成衣平均税率为14.4%(HS第61章),梭织成衣平均税率为10.4%(HS第62章)。
自2019年9月1日起,美国对自中国进口的大多数成衣(HS第61和62章)需额外加征15%惩罚性税率(清单4A),该等中国成衣产品占美国进口市场的比重超过75%。此外自2019年12月15日起,美国则对剩余其他中国制成衣产品课征额外关税(清单4B)。
然而2019年12月13日,美国与中国达成**阶段贸易协议。依据协议,特朗普政府表示,在协议签署后约30天左右,对列表4A产品的15%惩罚性关税降至7.5%。该协定于2020年1月15日正式签署,其意味自2020年2月14日起,对列表4A产品的惩罚性关税由15%调降至7.5%。同时原定对列表4B产品加征关税的计划,目前则已暂停实施。
尽管对成衣业影响较小,但美国仍对约2500亿美元的中国进口商品征收惩罚性关税。约有37亿美元中国纺织品受到影响,须征收额外关税(清单1、2、3)。
美中贸易战所涵盖的纺织和成衣关税税率,及美国对部分中国进口产品延长加征关税豁免期限,自2021年1月1日延长至2021年3月31日,其*新措施更新如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