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先生购买5件皮衣后,鉴定发现标为貉子毛的衣服毛领实际为狐狸毛。他以商场欺诈为由诉求退一赔三,商场则称如果鉴定结论准确,也是“以好充次”,不同意赔偿。近日,密云法院受理了此案。
崔先生诉称,2014年11月16日至同年12月18日期间,他在密云某商场购买了5件女士皮衣,共花费1.29万元。他感觉皮衣存在质量问题,就将皮衣送往国家皮革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衣领部分的材质质检结果显示为狐狸毛,而衣服水洗标签为貉子毛。崔先生认为,商场的行为属于掺杂掺假,以假乱真,误导欺诈消费者,为此将商场诉至法院,要求其退还货款并按价款三倍赔偿。
商场不认可崔先生的鉴定结论,申请法院委托鉴定。商场表示,他们卖的衣服标签与实际相符,并称即便鉴定出来真的是狐狸毛,按照市场价,狐狸毛普遍贵于貉子毛,自己没有以次充好,zui多就是误标。
崔先生则认为,只要是实际与标签不符,不管是以次充好,还是以好充次,都应该适用消法的惩罚性赔偿。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