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介绍说,近年来,在参与全球化发展进程中,知识产权问题始终是关系中国经济发展的核心问题。从二○○五年开始,因知识产权因素造成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导致中国出口企业损失惨重,中国出口企业遭遇技术壁垒*严重的一百种商品至少涉及两千亿美元;去年,美国政府针对版权问题,向世界贸易组织对中国提起两项贸易诉讼。
李玉光认为,这一方面由于目前中国知识产权反垄断制度、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公共信息服务体系都不健全,缺乏准确预测和应对国外知识产权纠纷的机制,不能为企业提供及时指导和帮助。另一方面,也与中国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足、不能熟练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权益有关。
这位知识产权高官为此建议中国尽快制定《知识产权反垄断条例》。他说,虽然中国已于去年通过《反垄断法》,其中有规制知识产权滥用的原则性规定,但由于缺乏可操作性,在司法实践中无法对滥用知识产权行为进行有效规制。《知识产权反垄断条例》出台后,即可作为《反垄断法》的配套条例。
针对中国目前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公共信息服务体系不健全和尚无预警机制的问题,李玉光希望由国家知识产权和外贸工作的主管部门联合承担,在国家、省级和产业、行业层面上,建立健全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数据库和公共信息服务体系,建立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预警机制,并倡导和鼓励企业特别是大型企业、高科技企业和进出口企业建立健全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应急处理机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