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欧盟《官方公报》刊登了欧洲委员会第2012/48/EU号决议,将第2009/251/EC号决议的有效日期延至2013年3月15日,这已是欧委会第二次延期该决议。该决议禁止所有含富马酸二甲酯(DMF)的产品投放欧盟市场,若产品的DMF含量超过0.1毫克/千克,便被视为含DMF的产品,该决议适用于所有专为消费者使用或可能被消费者使用的产品。
欧盟是福建省*大的出口市场,占总出口量的近1/3。虽然自2008年以来,福建检验检疫局已加强对出口鞋靴中DMF使用的监管,输欧鞋靴中DMF的使用得到了有效控制,但是该决议的再次延期对福建出口鞋企还是有一定影响。为此,福建检验检疫局建议辖区企业:一是密切关注该决议,继续控制输欧鞋靴中DMF的使用,特别是做好皮革、干燥剂或防霉片等原辅材料的实验室检测工作,以免货物因为该问题被通报、退回或索赔;二是主动与客户联系,共同控制产品安全性能,并明确各自责任,减少通报、退货、索赔等问题所带来的损失;三是加强产品安全意识,积*寻找更为环保、健康的原辅材料,以提高产品持续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