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下旬,嘉兴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根据原劳动部《职业技能鉴定规定》和相关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所)设置标准,结合海宁皮革研究院申报材料,并到研究院培训中心实地核查,同意了皮革研究院成立“国家皮革职业技能鉴定所”的申请。
皮革研究院于2010年初开始职业技能鉴定所的筹建启动工作。设立后的国家皮革职业技能鉴定所,由海宁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管理,业务上接受嘉兴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指导。鉴定工种有皮革加工工、毛皮加工工,鉴定等级涵盖了初级、中级和**,鉴定范围和对象为嘉兴市从事相应工种的皮革行业从业人员。
今后,海宁市皮革行业的从业人员在海宁本地就可以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皮革研究院将认真执行《浙江省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等有关政策规定,严格按照《工人技术等级标准》、《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和《职业技能鉴定规范》组织鉴定,不断完善鉴定设施和条件,提高鉴定水平,确保鉴定质量,为培养制革职业技能人才、促进嘉兴地区制革工人的专业技能水平提高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