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度关注物质”一般多为对环境、人体毒性较大且风险高的化学物质。一旦被列入“高度关注物质候选名单”,物质的制造商或出口商须先向ECHA通报;如制造或向欧盟出口的商品中含有这些“高度关注物质”,制造商或出口商须向消费者提供详细的安全使用说明。另外,如清单中的物质*终被列入到REACH法规“授权物质名单”中,企业必须先提交授权申请,获得欧委会的授权后方可制造或向欧盟出口。
据悉,欧盟将于2008年10月底正式发布**批“高度关注物质候选名单”。
来源:商务部世贸司
1、检测行业全覆盖,满足不同的检测;
2、实验室全覆盖,就近分配本地化检测;
3、工程师一对一服务,让检测更精准;
4、免费初检,初检不收取检测费用;
5、自助下单 快递免费上门取样;
6、周期短,费用低,服务周到;
7、拥有CMA、CNAS、CAL等权威资质;
8、检测报告权威有效、中国通用;
①本网注名来源于“互联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归原作者或者来源机构所有,如果有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个月内与本网联系,联系邮箱service@baijiantest.com,否则视为默认百检网有权进行转载。
②本网注名来源于“百检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归百检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想要转载本网作品,请联系:service@baijiantest.com。已获本网授权的作品,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百检网"。违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③本网所载作品仅代表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百检立场,用户需作出独立判断,如有异议或投诉,请联系service@baijiantes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