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公布两批排除加征有效期延长产品清单(340亿第八批和160亿第三批关税排除清单内产品),两批排除清单排除有效期原定于2020年10月2日到期。通知决定将排除有效期自2020年10月2日起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
340亿第八批排除清单有效期延长
原340亿关税第八批排除产品清单共有96项,本次获得延长有效期的产品有9项,未获得延长有效期的产品有87项。
● 获得延长有效期的产品:排除有效期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即适用于在2020年10月2日美国东部夏令时凌晨12:01时之后至2020年12月31日东部夏令时晚上11:59时之前进入消费或从仓库提取消费的货物。
● 未获得延长有效期的产品:美国东部时间2020年10月2日到期后将移出排除清单,即2018年7月6日至2020年10月2日期间可免加征关税,但2020年10月2日起恢复额外加征关税25%,出口美国的企业,10月2日后务必慎重与美国客户签订合同。
160亿第三批排除清单有效期延长
原160亿关税第三批排除产品清单共有113项,本次获得延长有效期的产品有28项,未获得延长有效期的产品有85项。
● 获得延长有效期的产品:排除有效期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即适用于在2020年10月2日美国东部夏令时凌晨12:01时之后至2020年12月31日东部夏令时晚上11:59时之前进入消费或从仓库提取消费的货物。
● 未获得延长有效期的产品:美国东部时间2020年10月2日到期后将移出排除清单,即2018年8月23日至2020年10月2日期间可免加征关税,但2020年10月2日起恢复额外加征关税25%,出口美国的企业,10月2日后务必慎重与美国客户签订合同。
详细清单请下载附件:
来源:中国皮革工业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