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产污泥企业来说,如何分辨污泥是否属于危险废物是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因为分辨结果直接影响到处置方法,稍不留意,就可能违反相关政策标准的规定。
我们想到*常见的污泥产出单位,应该是处理城镇生活污水的公共污水处理厂,不过其来源多半来自日常,因此危害性不大,一般可作为固体废物管理。
而作为处理工业废水的相关处理企业产生的污泥,情况则不一样。因为工业污水来源多样,根据其来源不同,可能具备危险特性。应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T298-2007《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和危险废物鉴别标准的规定,对这部分污泥进行危险特性鉴别,从而确定其危险属性。
如果处理厂以处理生活污水为主,但同时又兼顾处理工业废水,其产生的污泥如何判定危险属性呢?若是工业废水在排入公共污水处理系统前能稳定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则按照可视作固体废物处理。可一旦工业废水排放发生重大改变,则需要进行危险特性鉴别。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企业以直接或间接方式向法定边界外排放废水,出水水质需符合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废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属于正在产生的固体废物,应依据《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危险特性鉴别,在废水处理工艺环节采样,并按照污泥产生量确定*小采样数。
另外,还有一些常见的污泥危险属性比较明显,我们可以一起来看看。
1、生活垃圾焚烧后的飞灰
生活垃圾看似不起眼,但其焚烧后的飞灰却是属于危险废物类别HW18。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能满足(GB16889-2008)《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中6.3条要求后,则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不纳入危险废物管理。假如在进行预处理后,满足GB30485-2013《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的有关规定,则协同处置过程也纳入豁免管理范畴。
2、医疗机构污水处理中产生的污泥
此类污泥大部分属于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其中,感染性废物包括其他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而医疗机构污水处理产生的栅渣、沉淀污泥和化粪池污泥等,均应列入此列。该类污泥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废物代码为841-001-01。
3、重金属超标的电镀污泥
此类污泥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通常属于HW17、HW21、HW22、HW23。
百检检测是独立第三方检测机构,具备国家认可资质,能提供危险废物鉴别技术服务,出具可靠鉴别报告。如果有相关业务需求,欢迎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