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REACH认证
REACH法规第8节详细说明了对某些危险物质以及制造,使用和放置在欧盟市场上的制剂或物品的限制,任何物质都可以在欧盟受到限制,只要该物质的使用对人类健康或环境造成不可接受的风险。
目前,REACH附件XVII中有59种限用物质,涉及1000多种物质,这些有害物质具有特定的限制,因此不允许使用特定产品中的某些化学物质,以避免任何不必要的测试,产品中限制的典型有害物质包括铅,AZO染料,DMF,PAHs,邻苯二甲酸盐,全氟辛烷磺酸,镍释放等。
二、自REACH法规第十七条于2009年生效以来,以下指令已被取代:
1.Azocolourants指令2002/61/EC
2.“蓝色着色剂”指令2003/3/EC
3.镉指令91/338/EEC
4.镍指令94/27/EC
5.邻苯二甲酸盐指令2005/84/EC
三、REACH限制列表的影响
限制某种物质是禁止或关注,制造,使用或投放市场的任何条件,限制使得风险管理措施能够超越制造商,进口商和下游用户已经实施的措施,在整个社区引入,并确定这些措施是必要的,限制还可以实施统一的风险管理措施。如果物质的制造,使用或投放市场(活动)包含在附件XVII中,则限制适用于某种物质的所有制造商,进口商,下游用户和分销商。
四、REACH限制下的监督对象包括物质,制剂和物品。限制级别可分为两大类:
1.限制某些产品的使用或存在,例如:玩具或玩具零件中苯的质量分数不应超过5mg/kg;PBB不能用于纺织品,如内衣,毯子,衣服和皮肤接触物品。
2.限制所有用途(即完全禁止),如石棉,二氯[(二氯苯基)甲基]甲基苯,UGILEC121单甲基二溴二苯基甲烷等。
供应商的义务
REACH限制清单涵盖了大量物质,几乎影响到所有行业,物质,制剂和物品的供应商应在REACH限制清单中筛选与产品*相关的限制,并确保产品中限制物质的存在不超过REACH规定的阈值限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