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皮革水萃取液的 pH和稀释差的测定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各种类型的皮革。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6682- 1992分析试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QB/T 2706一2005皮革﹑化学、物理、机械和色牢度试验取样部位(ISO 2418:2002,MOD)QB/T 2716-2005皮革惇化学试验样品的准备(ISO 4044: 1977,MOD)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稀释差
溶液的pH和溶液稀释10倍之后的pH之差。
这是衡量酸和碱强度的一种方法,其数值不会超过1。当溶液含有游离强酸(或游离强碱)时,其稀释差的值在0.7~1.0之间。弱酸和弱碱的电离随着溶液的稀释而增大,因此稀释差只能作为 pH低于4.0或高于10.0的水萃取溶液中存在游离强酸或游离强碱的判断标准。
4原理
用皮革试样制备水萃取液,并用pH计测定萃取液的pH。
5试剂和材料
5.1蒸馏水或去离子水,符合GB/T 6682一1992中三级水的规定,pH为6~7,在20℃时导电性不大于2×10*s/cm,保存在经过沸煮的低碱性的玻璃容器中。
5.2缓冲溶液,用于校正电*系统,*好使用购买的标准缓冲溶液。如果缓冲溶液是浓缩型的,每次使用时应重新配制缓冲溶液。缓冲溶液的存放时间取决于它们的组成和使用方法,因此应对缓冲溶液进行控制。
使用过的缓冲溶液应弃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