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16034是防火门欧洲CE认证标准,其中规定了防火和/或烟雾控制产品的技术性能特征,或者在通用语言中更广为人知的防火/防烟门或防火/防烟门。符合本标准要求满足建筑产品法规对建筑产品(简称CPR)的要求,这些产品投放欧盟市场并打算成为建筑的永久部分。
CPR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制定和采用共同的欧洲技术规范(协调产品标准和欧洲技术批准(ETA),以防产品制造商在内部市场内进行贸易的技术壁垒,以防还没有协调的产品标准))。
随着EN16034的发布,相互冲突的国家标准应在3年的过渡期(共存期)内撤回。产品制造商可以通过遵守所有成员国认可和接受的单一通用规范在整个欧洲销售其产品,而不必在每个成员国中进行测试并遵守不同的国家标准。
EN16034应由国家标准化机构在国家层面实施。任何有冲突的国家标准和/或国家法规必须*迟在共存期结束时撤回。该标准的国家版本以国家标准化机构的代码作为前缀-例如德国的DINEN16034或意大利的UNIEN16034。
EN16034涵盖的产品在投放市场时必须带有CE标志。CE标志使所有成员国内的自由贸易成为可能。这是一个重大变化,因为根据已被建筑产品法规(CPR)取代的旧建筑产品指令(CPD)的规定贴上CE标志被错误地认为是自愿的。
EN16034标准确定了适用于所有用于防火和/或烟雾分隔和/或逃生路线的防火和/或烟雾控制产品的安全和性能要求,它们是:
1.工业、商业和/或车库门
2.卷帘百叶窗或可操作的织物窗帘
3.行人门和/或可打开的窗户和/或铰链或滑动的检查舱口
或者:
1.打开和自动关闭
2.通常保持打开状态,但在发生火灾或烟雾时会自动关闭
3.通常保持锁定在关闭位置
重要的是要理解,防火和/或烟雾控制产品被定义为包括任何框架或导轨、门扇或门扇、卷帘或折叠窗帘等的门套,用于提供防火和/或烟雾控制用于关闭耐火分隔元件(包括任何侧板、视野板、平顶板、横梁板和/或与建筑物一起的玻璃)中的永久开口时的控制能力构成组件的硬件和任何密封件(无论是为了防火或防烟而提供的)。
EN16034标准不包括:
固定窗
使用来自多个来源的组件生产的门,没有一个制造商对成品负责
EN16034涵盖了与建筑产品的预期用途相关的几个基本特征,特别是:
1.提供“完整性”(E)、“完整性和绝缘性(EI1、EI2)”或“完整性和辐射”(EW)一段时间的耐火性,以分钟表示
2.烟雾控制以防止在中等温度(S200)或环境温度(Sa)下的烟雾泄漏
3.能够从*终保持打开的设备(即电磁体)中释放,以实现可靠的关闭
4.释放能力的持久性
5.在没有人为干预的情况下自动关闭框架(C)
6.自关闭抗退化的耐久性(C+数字0-5根据循环)
7.自闭合的耐久性抗老化(腐蚀)
EN16034标准涵盖的所有特性均应由独立第三方(公告测试机构)执行的测试确定,该测试由公告产品认证机构负责,负责对所获得的测试结果进行解释和分类。
在防火和/或防烟控制之前,样品应进行预测试调节,其执行方式为:
至少25次开/关循环
在门结构中使用易碎材料(即石膏板)的情况下,至少5000次打开/关闭循环。
性能声明(DoP)
EN16034要求分发性能声明(DoP),每个客户或用户都应有权访问该声明。
DoP列出了EN16034要求的产品的所有基本特性。制造商应至少声明一个特性和结果。其他特性可以声明为NPD(“未确定性能)”。
交付的每件产品都应以成员国的语言以纸质形式或电子方式提供DoP。具有耐火和/或控烟特性的产品的性能声明应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产品类型参考
1.参考系统“AVCP1”
2.相关协调标准“EN16034”的列表
3.建筑产品的预期用途
4.声明的预期用途及其相关性能的基本特性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