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鞋面用聚氯乙烯人造革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和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非织造布、机织布和针织布为底基,以聚氯乙烯树脂为主要原料,加入增塑剂和其他添加剂经压延或涂覆等工艺方法而制成的鞋面用聚氯乙烯人造革。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539-1989纸板耐破度的测定法(eqv ISo 2759: 1983)
GB/T 2828.1--2003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ISO 2859-1 : 1999,IDT)
GB/T 2918-1998塑料试样状态调节和试验的标准环境(idt SO 291:1997)
GB/T 3920-1997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耐摩擦色牢度(eqv ISo 105-X12:1993)GB/T 7565-1987纺织品色牢度试验棉和粘纤标准贴衬织物规格
GB/T 8808-1998软质复合塑料材料剥离试验方法
GB/T 8948-1994聚氯乙烯人造革[neq JIS K6672-1976 (1984)]GB/T 13022-1991塑料薄膜拉伸性能试验方法(neq ISO 1184: 1983)HG/T 2-162-1965塑料低温冲击压缩试验方法
QB/T 2714一2005皮革物理和机械试验耐折牢度的测定
3检测项目
试样状态调节和试验的环境
按GB/T 2918-1998规定的23/50标准环境与一般偏差范围进行,试样状态调节时间不少于4h,并在此条件下进行试验。
规格
厚度仪器
百分表测厚仪,应符合GB/T 8948—1994中5.4.1的规定。
试验步骤
用百分表测厚仪沿产品宽度方向左、中、右三点测量,测量结果以算术平均值表示,精确至0.01 mm.
长度
用精度为1 mm的量具或仪表测量,结果精确至1 cm。
宽度
用精度为1mm的钢卷尺或仪表沿长度方向任意测量3处,结果取*小值,精确至Ⅰ mm。
外观检查
在自然光线下进行目测和用相应的量具测量。
拉伸负荷及断裂伸长率
按GB/T 13022—1991的规定进行,标线间距离为100mm,试验速度为(200士10)mm/min。
撕裂负荷
按GB/T 8948- 1994 中5.8的规定进行。
剥离负荷
按GB/T 8808-- 1998的规定进行。
表面颜色牢度
按GB/T 3920—1997的规定进行,其中摩擦用标准贴衬织物应符合GB/T 7565—1987的规定,试验结果分别以每组试样试验结果的*低级表示。
耐热不黏着性
按GB/T 8948—1994中5.11的规定进行。耐寒性
按 HG/T 2—162—1965的规定进行,试验温度为(―10士1 ) ℃。
老化性
仪器
热老化试验箱,带鼓风装置。
试验步骤
将试样悬挂在温度为(100士2)℃的热老化试验箱中,在转动鼓风条件下保持24h后取出,在室温下冷却0.5h 以上,然后从每个试样上裁取长60mm、宽20 mm的试样一块,按5.10 的方法,在(-5土1)℃的低温液中保持5 min进行耐寒试验,结果判定同5.10的规定。
耐折牢度
按OB/T 2714-2005的规定进行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