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自行车照明设备(以下简称照明设备)的术语,性能要求,试验方法、标志和说明书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QB1714中规定的普通自行车、轻便自行车、运动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等一般用途自行车用照明设备。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8897.2原电池﹐外形尺寸和技术要求(GB 8897.2~-2005,1EC 60086-2:2001,MOD)
GB/T 22084含碱性或其他非酸性电解质的蓄电池和蓄电池组﹑便携式密封单体蕃电池(所有部分)(GB/T 22084—-2008,1EC 61951: 2003(所有部分))
QB 1714自行车命名和型号编制方法
ISO 9227人造环境中的腐蚀试验—盐雾试验IEC 60061灯头和灯座互换性和安全控制标准CIE 15比色法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自行车cycle
仅借骑行者的人力,主要以脚蹬驱动,至少有两个车轮的车辆。3.2
两轮自行车bicycle有两个车轮的自行车。3.3
前灯head lamp
向自行车的前方照射白色或选择性黄色光,用以表示该自行车在公路上面,同时也对前方遒路提供额外的照明。
3.4
后灯rear lamp
向自行车的后方发出红光,借以提示该自行车在道路上行驶。3.5
细丝灯filament lamp
是一个元件,由于通电时炽热后,发出光亮的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