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部分规定了本市旅馆、商务办公楼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评审、施工、检验、验收和维护的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本市设有30间(套)客房或50个床位以上的旅馆,以及500 m2(含)以上商务办公楼的安全技术防范。 旧房利用、房屋租赁改建或扩建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应按本部分进行设计、施工。 规模租赁房,度假村、培训中心、会员制俱乐部、休闲娱乐场所的住宿部分以及设有30间(套)客房或50个床位以下旅馆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参照本部分。英文名称:Security system requirements for critical facilities—Part 8:Hotel and commercial office
标准状态:作废
替代情况:替代DB31/ 329.8-2007;被DB31/T 329.8-2019代替;强制性转化为推荐性标准;公告:上海市质监局关于《日用工业品安全卫生质量通用技术要求》等138项强制性地方标准转化为推荐性地方标准的通告 2017年第4号
中标分类:综合>>社会公共安全>>A91安全防范报警系统
ICS分类:环保、保健与安全>>13.320预警和报警系统
发布部门: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日期:2014-08-04
实施日期:2014-11-01
作废日期:2020-03-01
出版日期:2016-08-01
页数:16页
前言
安全防范报警系统相关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