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制冷剂使用技术通则(以下简称“通则”)的术语和定义、要求、验证方法、安全、处置措施及紧急救护、贮运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在上海地区从事工商用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及系统安装、维修的单位和涉及运行的物业单位。 本标准涉及的制冷剂为氟氯烃类(CFC)、含氢氟氯烃类(HCFC)、含氢氟烃类(HFC),不包括烷烃类(HC)、氨(R717)、二氧化碳(R744)。英文名称:Use of technology for refrigerant
标准状态:作废
替代情况:被DB31/T 836-2021代替;强制性转化为推荐性标准;公告:上海市质监局关于《日用工业品安全卫生质量通用技术要求》等138项强制性地方标准转化为推荐性地方标准的通告 2017年第4号
中标分类:化工>>有机化工原料>>G17一般有机化工原料
ICS分类:化工技术>>化工产品>>71.100.45制冷剂和防冻液
发布部门: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日期:2014-08-22
实施日期:2014-12-01
作废日期:2021-09-01
出版日期:2016-12-01
页数:12页
前言
一般有机化工原料相关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