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出口水煮山露的术语和定义、抽样、检验、不合格的处置及检验结果有效期。 本标准适用于以新鲜山露茎为原料,经去叶去皮后水煮、切段、分级、包装等工艺加工而成的出口水煮山露的检验。英文名称:Rules for the inspection of boiled fuki for export
标准状态:现行
替代情况:公告: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废止《开化龙顶茶生产技术规程》等38项浙江省地方标准的公告 浙市监公〔2020〕12号
中标分类:食品>>食品加工与制品>>X26蔬菜加工与制品
ICS分类:食品技术>>水果、蔬菜及其制品>>67.080.01水果、蔬菜及其制品综合
发布部门: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日期:2003-05-26
实施日期:2003-06-26
作废日期:2020-08-04
页数:9页
前言
本标准的附录B 为规范性附录,附录A 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奚志坚、郭崇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