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部分规定了描述政务信息资源特征所需的核心元数据及其表示方式。 本部分适用于山东省县级及以上政务部门信息资源的编目、发布和管理。英文名称:Government affairs information resource catalog—Part 2:Core metadata
标准状态:现行
中标分类:电子元器件与信息技术>>信息处理技术>>L72数据元表示方法
ICS分类:信息技术、办公机械设备>>35.240信息技术应用
发布部门: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9-03-21
实施日期:2019-04-21
页数:6页
前言
DB37/T 3521《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分为如下部分:——第1部分:编码规则;——第2部分:核心元数据;——第3部分:编制指南;——第4部分:……本部分为DB37/T 3521的第2部分。本部分代替DB37/T 2885—2016《政务信息资源核心元数据》。本次修订依据《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试行)》(发改高技〔2017〕1272号)的规定,增加了部分元数据实体和元数据元素。与DB37/T 2885—2016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为:——修改“信息资源标识符”元数据元素为“信息资源代码”(见6.3);——修改“信息资源提供方”元数据实体为“信息资源提供方信息”(见6.4);——增加“信息资源提供方信息”元数据实体的“提供方内设机构”、“信息资源提供方联系人”、“信息资源提供方联系电话”元数据元素(见6.4.2,6.4.5,6.4.6);——修改“信息资源提供方信息”元数据实体的“信息资源提供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信息资源提供方”、“信息资源提供方代码”(见6.4.1和6.4.3);——删除“信息资源分类”元数据实体的“分类标准”元数据元素(见2016年版的6.5.4);——删除“信息资源管理方式”元数据元素(见2016年版的6.7);——增加“信息资源格式”元数据实体的“信息资源格式分类”、“信息资源格式类型”、“信息资源格式类型描述”元数据元素(见6.6.1、6.6.2和6.6.3);——增加“信息资源共享属性”元数据实体,以及“信息资源共享属性”元数据实体的“信息资源共享条件”、“信息资源共享方式”元数据元素(见6.7、6.7.2和6.7.3);——删除“服务信息”元数据实体,以及“服务信息”元数据实体的“服务地址”、“服务类型”元数据元素(见2016年版的6.12、6.12.1和6.12.2);——增加“信息项信息”元数据实体,以及“信息项信息”元数据实体的“信息项名称”、“数据类型”、“数据格式”、“敏感属性”、“共享类型”、“共享条件”、“是否面向社会开放”“开放条件”元数据元素(见6.10及6.10.1—6.10.8);——修改“信息资源更新频率”元数据元素为“更新周期”(见6.11);——删除“在线资源链接地址”元数据元素(见2016年版的6.13);——删除“元数据维护方”元数据实体及其元数据元素(见2016年版的6.14、6.14.1和6.14.2);——删除“元数据版本”元数据元素(见2016年版的6.15);——增加“信息资源目录版本号”元数据元素(见6.12);——删除“元数据存储与表示标准”章节(见2016年版的第7章)。本部分按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由山东省大数据局提出、归口并监督实施。本部分起草单位:山东省大数据局、山东省大数据中心、山东省计算中心(国家超级计算济南中心)、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李明、逄锦山、李学民、赵一新、綦琳、史丛丛、闫雷、柯林森、陈洪波、陈玉平、黄明胜、张媛、赵硕、杨爱迪、李敏、李刚、王传伟、刘晓飞、桓德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