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钢制固定式危险化学品常压容器定期检验的总则、检验前的准备、检验项目与方法及检验结论。 本标准适用于*高工作压力(顶部表压)小于0.1MPa,几何容积10×104m 3及以下且不小于0.5m3, 用于盛装液态危险化学品的钢制常压容器及其安全附件的定期检验。 本标准不适用于以下容器: a) 移动式容器 b) 直接或半埋入地下的容器 c) 粉末普通绝热容器英文名称:Steeliness type dangerous chemical stationary atmospheric pressure vessel periodical inspection specification
标准状态:现行
中标分类:化工>>化工机械与设备>>G93化工设备
ICS分类:流体系统和通用件>>流体存储装置>>23.020.10固定容器和罐
发布部门: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
发布日期:2015-06-18
实施日期:2015-07-01
出版日期:2015-07-01
页数:43页
前言
本标准编写格式符合 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与编写》的规定。 本标准由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 天津市安全生产技术研究中心、天津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辛志学、高军、高利慧、吴建水、周富建、王恒、庞梦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