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适用于以鱿鱼、凤尾鱼等动物性水产品为主要原料,加或不加食用植物油、辅以香辛料(辣椒、花椒等)、食用盐、味精等,经预处理、盐渍或不盐渍,熟制、调味、包装、杀菌或灭菌等工艺制成的即食性预包装风味水产品。 本标准不适用于动物性风味水产品罐头。标准状态:现行
替代情况:替代DBS50/ 013-2013废止
中标分类:食品>>食品加工与制品>>X20水产品加工与制品
ICS分类:食品技术>>肉、肉制品和其他动物类食品>>67.120.30鱼和水产品
发布部门: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
发布日期:2014-10-01
实施日期:2015-07-01
作废日期:2016-11-13
页数:73页
前言
本标准代替并废止DBS50/ 013-2013《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风味水产品》。与DBS50/ 013-2013相比,除编辑性修改以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取消了水分、食盐指标;——修改了致病菌限量,致病菌限量引用GB 29921。DBS50/ 013-2013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