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大纲规定了辊式磨粉机推广鉴定的鉴定内容、方法和判定规则。 本大纲适用于磨辊公称直径不大于25 cm的辊式磨粉机(以下简称磨粉机)的推广鉴定。标准状态:现行
替代情况:替代DG/T 037-2017废止
发布部门:农业农村部
发布日期:2019-03-08
实施日期:2019-04-01
页数:Rob.
前言
本大纲依据TZ 1—2019《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编写规则》编制。本大纲是对DG/T 037—2017《小型辊式磨粉机》的修订。本大纲与DG/T 037—2017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大纲名称由《小型辊式磨粉机》改为《磨粉机》;——修改了申请方需补充提供材料的内容;——修改了生产量和销售量的要求;——完善了噪声测量方法;——增加了面粉加工精度作为适用性评价内容;——删除了有效期满续展的相关内容。本大纲自实施之日起代替DG/T 037—2017。本大纲由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提出。本大纲由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技术归口。本大纲起草单位:辽宁省农机质量监督管理站、山西省农业机械质量监督管理站。本大纲主要起草人:崔向冬、白阳、柏明娜、乔建伟、吴庆波、曲文涛、杨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