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GB/T20001的本部分规定了试验方法标准的结构以及原理、试验条件、试剂或材料、仪器设备、样品、试验步骤、试验数据处理、试验报告等内容的起草规则。 本部分适用于各层次标准中试验方法标准的编写。英文名称:Rules for drafting standards—Part 4:Test method standards
标准状态:现行
替代情况:替代GB/T 20001.4-2001
中标分类:综合>>标准化管理与一般规定>>A00标准化、质量管理
ICS分类: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01.120标准化总则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发布日期:2015-09-11
实施日期:2016-01-01
出版日期:2016-01-01
页数:20页
前言
GB/T20001《标 准 编 写 规 则》、GB/T1《标 准 化 工 作 导 则》、GB/T20000《标 准 化 工 作 指 南》、GB/T20002《标准中特定内容的起草》和 GB/T20003《标准制定的特殊程序》共同构成支撑标准制修订工作的基础性系列国家标准。GB/T20001《标准编写规则》拟分为如下部分:———第1部分:术语标准;———第2部分:符号标准;———第3部分:分类标准;———第4部分:试验方法标准;———第5部分:规范标准;———第6部分:规程标准;———第7部分:指南标准;……———第10部分:产品标准。本部分为 GB/T20001的第4部分。本部分按照 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代替 GB/T20001.4—2001《标准编写规则 第4部分:化学分析方法》。与 GB/T20001.4—2001相比,结构做了较大调整,将GB/T20001.4—2001附录 A的化学分析方法标准编写细则中试验方法的共性内容调整至正文,作为第6章。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修改了标准的适用范围(见第1章,2001年版的第1章);———增加了针对同一特性存在多种试验方法的情况下,试验方法标准编制的原则(见4.2);———修改要素“警告”为“警示”(见6.2,2001年版的 A.4);———修改了要素“范围”的起草规则(见6.3,2001年版的 A.5);———增加了要素“试验条件”的起草规则(见6.5);———修改要素“仪器”为“仪器设备”,并修改了相对应的起草规则(见6.7,2001年版的 A.11);———修改要素“采样”为“样品”,并修改了相对应的起草规则(见6.8,2001年版的 A.12、A.13.2和A.13.6);———修改要素“分析步骤”为“试验步骤”,并修改了相对应的起草规则(见6.9,2001年版的 A.13.1、A.13.3、A.13.4、A.13.5、A.13.6和 A.13.7);———修改要素“结果计算”为“试验数据处理”,并修改了相对应的起草规则(见6.10,2001年版的A.14);———增加了测量不确定度的起草规则(见6.11.2)。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部分由全国标准化原理与方法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86)提出并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深圳市华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机械工业仪器仪表综合技术经济研究所。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杜晓燕、逄征虎、白殿一、刘泽华、欧阳劲松、刘慎斋、陆锡林、王春喜、张珺。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T1.4—1988;———GB/T20001.4—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