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由石油直馏馏分、重整抽余油或凝析油馏分经精制而成的植物油抽提溶剂的要求和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交货验收。 本标准所属产品主要适用于食用油脂抽提。英文名称:Solvent for vegetable oils extraction
标准状态:现行
替代情况:替代GB 16629-1996
中标分类:石油>>石油产品>>E33溶剂油
ICS分类:石油及相关技术>>75.140石蜡、沥青材料和其他石油产品: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发布日期:2008-06-23
实施日期:2009-06-01
出版日期:2009-06-01
页数:8页
前言
本标准第3章和第4章为强制性,其余为推荐性。本标准代替GB16629—1996《6号抽提溶剂油》。本标准与GB16629—1996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标准名称改为“植物油抽提溶剂”;———馏程范围由60 ℃~90 ℃(98%馏出温度)改为61 ℃~76 ℃(干点);———芳烃质量分数由不大于1.0%改为苯质量分数不大于0.1%;———溴指数由不大于1000改为不大于100;———不挥发物由不大于3mg/100mL 改为不大于1.0mg/100mL;———硫质量分数由不大于0.012%改为不大于0.0005%。本标准实施过渡期为一年,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一年后,GB16629—1996《6号抽提溶剂油》废止。本标准由全国石油产品和润滑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80)提出。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青岛中商华天溶剂油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龙化骊、连明、张文良、朱锡宁。本标准于1996年首次发布,本次为**次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