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安全防范报警设备在标志、防电击、防雷击、防过热、防内爆和炸裂、防激光辐射、防电 离辐射、防微波辐射、防超声压力、机械安全等方面应遵循的基本安全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是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及制定各类安全防范报警设备时安全要求的基本依据。本标准适应于各种安全防范报警设备。英文名称:Safety requirements and test methods for security
标准状态:现行
替代情况:替代GB 16796-1997
中标分类:综合>>社会公共安全>>A91安全防范报警系统
ICS分类:环保、保健与安全>>13.310犯罪行为防范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发布日期:2009-09-30
实施日期:2010-06-01
出版日期:2010-06-01
页数:20页
前言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本标准代替GB16796-1997《安全防范报警设备 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本标准与GB16796-1997的主要差异为:---增加了一般试验条件;---增加了设备在故障条件下的温升和着火技术要求;---增加了防声压力的技术要求;---增加了元器件?电池?监视器?显示器的技术要求;---修改了可触及部分的描述;---修改了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的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修改了防雷击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修改了电源线的技术要求;---修改了接触电阻的技术要求;---修改了防激光辐射的技术要求;---修改了防电离辐射的技术要求;---修改了防微波辐射的技术要求;---修改了防超声压力的技术要求。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和附录C 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00)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滕旭、刘琳、卢玉华、李笃、胡志昂、任常青、牟晓生、戎玲。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16796-1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