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部分规定了各种型式的 RCBO 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及试验。本部分适用于交流额定频率50Hz、60Hz或50/60Hz,额定电压不超过440V,额定电流不超过12**,额定短路能力不超过25000A(在50Hz或60Hz时),动作功能与电源电压无关或与电源电压有关的家用或类似用途的带过电流保护的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以下称为 RCBO)。 RCBO 用来对人 进 行 间 接 接 触 保 护,这 时 设 备 的 外 露 导 电 部 件 应 接 到 一 个 合 适 的 接 地 * 上。 RCBO 还可用来对建筑物及类似用途的线路设备进行过电流保护,也可对由于过电流保护装置不动作而持续存在的接地故障电流引起的火灾危险提供保护。 额定剩余动作电流不超过30mA 的 RCBO 也可作为其他电击保护措施失效时的补充保护措施。 本部分适用于能同时执行检测剩余电流,将剩余电流值与剩余动作电流值相比较以及当剩余电流超过该值时断开被保护电路的装置。该装置也能在规定条件下接通、承载和分断过电流。英文名称:Residual current operated circuit-breakers with integral overcurrent protection for household and similar uses (RCBOs)—Part 1:General rules
标准状态:现行
替代情况:替代GB 16917.1-2003;强制性转化为推荐性标准,其文本不做任何调整;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17年第7号
中标分类:电工>>低压电器>>K31低压配电电器
ICS分类:电气工程>>电工器件>>29.120.50熔断器和其他过载保护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发布日期:2014-05-06
实施日期:2015-06-29
出版日期:2015-06-29
页数:144页
前言
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GB16917《家用和类似用途的带过电流保护的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RCBO)》分为三个部分:———第1部分:一般规则;———第21部分:一般规则对动作功能与电源电压无关的 RCBO 的适用性;———第22部分:一般规则对动作功能与电源电压有关的 RCBO 的适用性。本部分为 GB16917的第1部分。本部分按照 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代替 GB16917.1—2003《家用和类似用途的带过电流保护的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RCBO)第1部分:一般规则》。本部分与 GB16917.1—2003相比,主要变化如下:———第1章范围中,交流额定频率由50Hz或60Hz扩大为50Hz、60Hz或50/60Hz,即增加了可同时适用于50Hz和60Hz的频率范围,同时在5.3.5的标准频率中增加了标准频率值50/60Hz。———增加了3.10关于绝缘配合的定义。———修改了表2、表3,使 A 型 RCBO 的分断时间和不驱动时间的限值更明确。在表2中明确了进行带负载的IΔt特性试验时,使IΔt+In 等于 B型、C 型或 D 型(适用时)的过电流瞬时脱扣范围下限值。———D型 RCBO 过电流脱扣范围修改为10In~20In。———增加了5.3.10额定冲击耐受电压(Uimp)的标准值。———在第6章中,对额定频率的标志修改为:“额定频率;如果 RCBO 用于多个频率时(如50/60Hz),应相应标志”;增加了可采用符号标明其适用于隔离。对于 D 型 RCBO,如果瞬时脱扣电流范围高于20In,增加了要求标志其*大瞬时脱扣电流。———8.1.1中,对具有多级整定值的 RCBO 的设定方式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在8.1.2中,增加了 RCBO 在断开位置时应提供满足隔离功能所必需的隔离距离的要求,并提供一个或两个指示装置来指示主触头的装置。———修改了有关绝缘配合的8.1.3、9.7.7和9.20以及附录B的内容。增加隔离功能的要求和验证,表7中对额定工作电压为230/400V、230V 和400V 的 RCBO 的断开触头之间的电气间隙由3mm 增大到4mm;增加9.7.7验证冲击耐受电压(跨越电气间隙和跨越固体绝缘)和断开触头之间的泄漏电流。———表10“时间-电流动作特性”中,修改了试验项目a)“脱扣或不脱扣时间*限”的表示方式[t≤1h(对In≤63A)或t≤2h(对In>63A)],以便与 GB10963.1保持一致。———修改了8.1.4.4有关载流部件材料的描述方式。原来载流部件直接指明了材料为铜等合金,现修改指明为金属,举例说明材料为铜等合金。并明确当使用铁合金或适当涂层的铁合金时,应通过防锈试验来检验是否符合防腐要求。因而,新增加了条款9.25“防锈试验”。———对9.5.1进行了修改,规定对各种型式的导线,硬导线(单芯或绞合)和软导线,均要进行试验,并规定了与导线型式相应的试验导线的截面积范围;对表15也进行了修改,明确了不同截面积导线相应施加的拉力。———增加了9.7.7“验证冲击耐受电压(跨越电气间隙和跨越固体绝缘)和断开触头之间的泄漏电流”,包括,用冲击耐受电压验证电气间隙、验证断开触头之间的泄漏电流(适用于隔离)和验GB16917.1—2014证断开触头绝缘和基本绝缘耐冲击电压能力等试验项目的试验方法。将原来的9.20“验证绝缘耐冲击电压性能”也合并到本试验条款中,并对试验的电压值作了相应的调整。———修改了9.9.1.2c)1)突然出现剩余正弦交流电流时的试验方法。修改为先闭合开关S2,然后再闭合电源开关S1 的方法来测量分断时间。该试验方法测量的时间包括了对 RCBO 供电的时间,使测量的时间更为合理。———修改了9.9.1.2d)的5IΔn ~500A 范围内剩余电流的试验程序,由原来选取:**、10A、20A、50A、100A、200A 和500A 等7个剩余电流值进行试验,修改为在**~200A 的电流范围内任意选取两个剩余电流值和500A 进行试验,简化了试验程序。———修改了9.9.2.2瞬时脱扣试验,引入新的项a)“一般试验条件”,对试验电流上、下限值的试验方法进行了修改。瞬时脱扣电流的下限值,仍在任何合适电压下试验,而试验电流上限值分别在合适电压和额定电压下进行试验,而且试验程序和试验方法也作了相应的修改。———在9.12验证 RCBO 在短路条件下的工作状况中,对试验电路图及描述方式作了修改。将原来分别在单相电路、三相电路、三相四线电路中试验的5个短路试验图合并为一个短路试验图,并另外增加了一个适用于IT 试验的试验电路图和阻抗Z的结构图。———增加了9.12.11.2.2“验证 RCBO 在IT 系统的适用性的短路试验”。———修改9.15“耐异常发热和耐燃试验”,修改了样品数并规定了禁止施加部位。试验在3个试品上进行。灼热丝不能直接施加到如下部位:端子、电弧室和电磁脱扣部分。———9.17中明确了对4.1.2.2分类的产品验证多相供电要求的试验方法。———删去了整个9.18验证三*或四* RCBO 通以单相负载时过电流的*限值。———进一步明确了9.21.1.4验证剩余脉动直流电流叠加0.006A 平滑直流电流时的正确动作的试验方法。———取消了原附录 H“验证 RCBO 符合电磁兼容(EMC)技术要求的试验、补充试验程序和试品数量一览表”,将相关内容增加到新增的条款9.24“电磁兼容”,及附录 A 的表 A.1、表 A.2和表 A.3新增的 EMC试验程序 H、I和J中,包括试验项目、试品数量和合格判定数量等,并增加了 T2.6“低于150kHz频率范围内的共模传导骚扰”的试验项目等。———增加新的附录:具有连接外部铜导线的无螺纹端子的 RCBO 的特殊要求;带扁形快速连接端子的 RCBO 的特定要求;具有连接外部未经处理铝导线的螺纹型接线端子和连接铜或铝导线的铝制螺纹型接线端子 RCBO 的特殊要求。———对附录按字母顺序重新编号。本部分使用重新起草法修改采用IEC61009-1:2012《家用和类似用途的带过电流保护的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RCBO) 第1部分:一般规则》(第3.1版)。本部分与IEC61009-1:2012的主要差异如下:———本部分中对IΔn ≤0.03A 的动作功能与电源电压有关的并且电源电压故障时不能自动断开的RCBO,保留了在 GB16917.1—2003中提出的在电源电压降到50V 时还能动作的技术要求。因此在4.1.2.2的下面增加了注2,试验方法按9.9.1.5。———IEC61009-1:2012的第6章中第3段,为“本部分的所有 RCBO 均能提供隔离功能,所以在RCBO 上可用符号 标明其适用于隔离”。本部分修改为“本部分的所有 RCBO 均能提供隔离功能,所以在 RCBO 上可用符号 (也可采用符号 )标明其适用于隔离。”因为 RCBO 的 功 能 是 将 RCD 的 功 能 与 符 合 GB10963.1 的 断 路 器 功 能 组 合,为 与GB10963.1 保持一致,增加了括号中的说明。———删去IEC61009-1:2012的表18,因内容与IEC61009-1:2012的表28重复。本部分将IEC61009-1:2012的原表19编号改为表18,原表28编号改为表19,正文中引用原表19、表28,也作相应GB16917.1—2014修改。———IEC61009-1:2012的 9.7.7.5 第 5 段 中,误 写 为:“在 9.9.1.2c)规 定 的 试 验 条 件 下,通 以1.25IΔn ,RCBO 应脱扣。…”,本部分更正为:“在9.9.1.2c)1)规定的试验条件下,通以1.25IΔn ,RCBO 应脱扣。…”。9.12.13.2第3段、9.19.2.3第2段、9.22.1.3a)和9.23第3段均有类似情况,也作相应修改。———IEC61009-1:2012的9.9.1.2d)第1段,为“试验电路随机调节到** 和200A 之间的任意两个剩余电流值。”;为与表2规定保持一致,本部分补充为“试验电路随机调节到**~200A 之间的任意两个剩余电流值和500A。”———IEC61009-1:2012的9.9.2.2b)、c)、d)瞬时脱扣试验的上限值,误写为:“然后再从冷态开始,对所有*…”,本部分更正为:“然后再从冷态开始,按 9.9.2.2a)对试验电流上限值规定的条件…”。———IEC61009-1:2012的9.12.11.2.2的第7段中,误写为:“对接着的被试保护*的“O”操作(见C.2),…”,本部分更正为:“对接着的被试保护*的“O”操作(见 A.2),…”。———IEC61009-1:2012的9.21.1.2的第4段中,误写为:“在每个IΔn 值的电流下测量两次…”,本部分更正为:“在每个IΔ 值的电流下测量两次…”。———附录 O 的表 O.3根据导线和接线端子材料的试验列表中,误写为:“表16”,本部分更正为“表8”。因表16已删去。———对附录按字母顺序重新编号。本部分规定了各种型式的 RCBO 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及试验。当用于特定型式的 RCBO 时,本部分应与 GB16917.21—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的带过电流保护的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RCBO) 第21部分:一般规则对动作功能与电源电压无关的 RCBO 的适用性》和 GB16917.22—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的带过电流保护的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RCBO) 第22部分:一般规则对动作功能与电源电压有关的 RCBO 的适用性》一起使用。本部分由中国电器工业协会提出。本部分由全国低压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89)归口。本部分负责起草单位:上海电器科学研究院、上海电科电器科技有限公司。本部分参加起草单位:北京 ABB低压电器有限公司、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西门子线路保护系统有限公司、上海电器设备检测所、施耐德电气(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诺雅克电气有限公司、浙江德力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开普电器有限公司、南京鼎牌电器有限公司、法泰电器(江苏)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之江开关股份有限公司、环宇集团有限公司、罗格朗低压电器(无锡)有限公司、人民电器集团有限公司、大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加西亚电子电器有限公司、森泰集团有限公司。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周积刚、刘金琰、龚骏昌。本部分参与起草人:刘丽萍、王先锋、包章尧、章克强、谢娟、范建国、何秀明、卢科军、何乐如、邹建华、朱遵义、薛涵、胡雪松、李丽芳、傅凯、叶海武、王中平、吴满怀、范林。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16917.1—1997、GB16917.1—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