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第1章、第2章、第3章、第4章及7.4条为推荐性的,其余为强制性的。本标准修改采用IEC 60044-3:2002《互感器 第3部分:组合互感器》(英文版)。本标准适用于频率为15Hz~100Hz、供电气测量仪表和电气保护装置用的新制造的组合互感器。对于组合互感器,本标准规定的以及GB 1208-200×和GB 1207-200×所包括的电流互感器和电磁式电压互感器的要求和试验都是必需的。如果电压互感器采用的是电容式电压互感器,则GB/T 4703所规定的要求和试验也是必需的。英文名称:Combined instrument transformers
标准状态:作废
替代情况:替代GB 17201-1997;被GB 20840.4-2015代替
中标分类:电工>>输变电设备>>K41变压器
ICS分类:电气工程>>29.180变压器、电抗器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发布日期:2007-07-30
实施日期:2008-07-01
作废日期:2016-06-01
出版日期:2008-07-01
页数:20页
前言
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GB17378《海洋监测规范》分为七个部分:---第1部分:总则;---第2部分:数据处理与分析质量控制;---第3部分:样品采集、贮存与运输;---第4部分:海水分析;---第5部分:沉积物分析;---第6部分:生物体分析;---第7部分:近海污染生态调查和生物监测。本部分为GB17378的第1部分,代替GB17378.1-1998《海洋监测规范 第1部分:总则》。本部分与GB17378.1-1998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取消了定义(1998年版的第2章);---增加了通则(见第3章);---在海上监测一般规定中,对定位、监测用标准物质使用、船上实验室条件等作了相应的补充规定(1998年版的第9章;本版的7.3、7.4和7.5);---在海洋监测质量保证中,对监测人员质量控制、监测质量控制工作体系、采样质量保证、实验室质量保证、监测网络质量保证等作了相应的补充规定(1998 年版的第7 章;本版的8.1、8.2、8.3、8.4和8.5);---在监测船及其设施要求中,对监测船性能要求作了相应的补充规定,增加了监测船管理要求(1998年版的10.1;本版的9.1和9.2);---将监测仪器设备的要求合并于监测船及其设施要求,并作了相应的补充规定(1998年版的第11章;本版的9.3);---对海上作业作了相应的补充规定(1998年版的6.3;本版的11.3.5、11.3.6、11.3.7、11.3.8、11.3.9、11.3.10、11.3.11、11.3.12、11.3.13);---对样品和原始资料的验收要求作了相应的补充规定(1998年版的12.3;本版的12.2);---增加了样品室内分析与测试(见第13章);---在海洋监测资料的整理中,增加了现场作业与室内测试资料汇总、数据处理和计算机处理资料的要求等相应要求(1998年版的13章;本版的14.1、14.2和14.3);---对监测资料和成果归档的归档时间要求作了补充规定,增加了档案质量要求的相应规定(1998年版的15章;本版的16.3和16.4)。本部分由国家海洋局提出。本部分由全国海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83)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徐恒振、马永安、于涛、韩庚辰、关道明、王健国、徐春林、徐维龙、张春明、许昆灿、陈维岳。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17378.1-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