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GB/T 13917的本部分规定了烟剂及烟片的室内药效测定方法及评价标准。 本部分适用于烟剂及烟片在农药登记时对卫生害虫蚊、蝇、蜚蠊进行烟雾处理的药效测定及评价。英文名称:Laboratory efficacy test methods and criterions of public health insecticides for pesticide registration—Part 3:Smoke generator and smoke tablet
标准状态:现行
替代情况:替代GB 13917.3-1992;GB/T 17322.3-1998
中标分类:农业、林业>>植物保护>>B17农药管理与使用方法
ICS分类:农业>>65.100杀虫剂和其他农用化工产品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发布日期:2009-03-27
实施日期:2009-10-01
出版日期:2009-10-01
页数:8页
前言
GB/T13917《农药登记用卫生杀虫剂室内药效试验及评价》分10个部分:———第1部分:喷射剂;———第2部分:气雾剂;———第3部分:烟剂及烟片;———第4部分:蚊香;———第5部分:电热蚊香片;———第6部分:电热蚊香液;———第7部分:饵剂;———第8部分:粉剂、笔剂;———第9部分:驱避剂;———第10部分:模拟现场。本部分为GB/T13917的第3部分。本部分代替GB13917.3—1992《农药登记卫生用杀虫剂室内药效试验方法 小型烟雾剂及烟雾片的室内药效测定方法》及GB/T17322.3—1998《农药 登记卫生用杀虫剂的室内药效评价 小型烟雾剂》。本部分与GB13917.3—1992及GB/T17322.3—1998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将GB13917.3—1992及GB/T17322.3—1998进行了合并,使方法与评价在同一标准内得以体现,应用更加便利;———关于标准试虫的规定修订为:采用实验室饲养的敏感品系标准试虫;———修改并明确了供试昆虫的龄期;———修改了试虫蚊的数量;———不再要求设立空白对照试验;———增加了烟片的评价标准;———规范了标准中的表述方式;———增加了对试验结果和试验报告编写的具体要求。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提出。本部分由农业部农药检定所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农业部农药检定所、吉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天津市疾病控制预防中心、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林立丰、王晓军、张金桐、辛正、孙晨熹、吴士雄、彭渤。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13917.3—1992;———GB/T17322.3—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