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基于IP的视讯会议系统设备之间互通技术要求,包括:不同厂家的多点控制单与多点控制单之间,不同厂家的多点控制器和多点处理器之间的互通;不同厂家的多点处理器之间的互通;不同厂家的多点控制器与网守 之间的互通;多点控制器与会议终端间及网关与认证、授权、计费系统的互通。本标准适用于基于IP网络的视讯会议系统。英文名称:Technical standards for cooperation between equipments of IP-based video conference system
标准状态:现行
中标分类:通信、广播>>通信设备>>M33光通信设备
ICS分类:电信、音频和视频技术>>33.040电信系统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发布日期:2008-04-10
实施日期:2008-11-01
出版日期:2008-07-01
页数:【胶订-大印张】72页
前言
本标准是IP视讯会议系统系列标准之一。该系列标准预计的名称如下:---基于IP网络的视讯会议系统总技术要求;---基于IP网络的视讯会议系统设备互通技术要求;---基于不同技术的应急视频会议系统互通技术要求;---基于IP网络的视讯会议系统设备技术要求第1部分:多点控制器(MC);---基于IP网络的视讯会议系统设备技术要求第2部分:多点处理器(MP);---基于IP网络的视讯会议系统设备技术要求第3部分:网守(GK);---基于IP网络的视讯会议系统设备技术要求第4部分:多点控制单元(MCU);---基于IP网络的视讯会议系统终端技术要求。本标准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提出。本标准由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信息产业部电信传输研究所、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蒋林涛、薛宁、刘述、孙明俊、杨崑、李建芳、聂秀英、孙志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