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头戴耳机的分类、命名、编码,头戴耳机产品的检验项目、技术要求、测试方法、检验规则以及产品信息、包装、运输、贮存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在人耳上及耳内使用的头戴耳机、头戴耳机-传声器组(头戴耳机-送话器组)。本标准也适用于构成完整的头戴耳机系统所必需的组合件,例如前置放大器、无源网络和电源。 本标准不适用于无线耳机或降噪耳机。英文名称:General specification for headphones
标准状态:现行
替代情况:替代GB/T 14471-1993
中标分类:通信、广播>>广播、电视设备>>M72印象、电声设备
ICS分类:电信、音频和视频技术>>音频、视频和视听工程>>33.160.10放大器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发布日期:2013-12-31
实施日期:2014-07-15
出版日期:2014-07-15
页数:20页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代替GB/T14471—1993《头戴耳机通用技术条件》。本标准与GB/T14471—1993《头戴耳机通用技术条件》相比,主要变化如下:———第1章范围中,“本标准规定了家用重放系统各类高保真及普及型头戴耳机的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环境试验要求和试验方法、验收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要求等。本标准适用于家用重放系统的各类头戴耳机,家用非头戴耳机及单耳机也可参照使用”改为“本标准规定了头戴耳机的分类、命名、编码,头戴耳机产品的检验项目、技术要求、测试方法、检验规则以及产品信息、包装、运输、贮存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在人耳上及耳内使用的头戴耳机、头戴耳机-传声器组(头戴耳机-送话器组)。本标准也适用于构成完整的头戴耳机系统所必需的组合件,例如前置放大器、无源网络和电源”。———引用的GB/T6832—1986中的条款改为GB/T12060.7—2013中的条款。———第3章标题“术语解释”改为“分类、命名、编码”。———原标准中4.4.1机械连接中新增双声道头戴耳机-传声器组3.5mm 插头、双声道头戴耳机2.5mm 插头、双声道头戴耳机-传声器组2.5mm 插头的示意图及触点说明。———原标准中各项指标对应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分别划分到本标准的第5章技术要求和第6章测试方法中,并带来编号上的改动,具体如下:———原标准中4.3外形尺寸、外表及机械质量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分别划分到本标准的5.1外形尺寸、外观及机械质量和6.1外形尺寸、外观及机械质量中;———原标准中4.5纯音检听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分别划分到本标准的5.3听音检验和6.2听音检验中;———原标准中4.6电声性能各项指标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分别划分到本标准的5.4电声参数和6.3电声参数中;并新增阻抗/频率特性、额定源阻抗、额定源电动势、输入电压的限定值、以A 计权特性和自由场响应补偿修正的模拟节目信号特性电压、保护电压指标;———根据GB/T12060.7—2013中6.9和6.10的内容,在本标准的6.4其他参数中新增外电场和/或外磁场、保护装置指标;———原标准中4.6.5特性声压级(灵敏度)修改为本标准的5.4.9声压级;———原标准中第5章检验规则中的定型检验、交收检验和例行检验替换为本标准第7章检验规则中的鉴定检验和质量一致性检验(逐批检验和周期检验)。———原标准中第6章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变为本标准中第8章提供的产品信息、包装、运输和贮存,新增内容“出厂的头戴耳机至少应标明制造商商标、型号、阻抗。标记接线端子和控制器的要求由GB/T12060.11—2012给出,标记*性的要求由GB/T12060.2—2011给出”,并根据GB/T12060.7—2013第7章特性分类的内容,加入对产品说明书的要求。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本标准由全国音频、视频及多媒体系统与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42)归口。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南京大学、富士高实业控股有限公司中名(东莞)电子有限公司、歌尔声学股份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沈勇、居国霞、江超。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T14471—1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