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等同采用国际电工委员会IEC 60825-4:2006《激光产品安全——第4部分:激光防护屏》,仅有编辑性修改。 本标准是对GB 18151-2000的修订。 本标准详细说明了永久和临时(例如维修时)用来围封激光加工机工作区域的激光防护屏以及专用 激光防护屏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包括目视透明屏及视窗、平板、激光帘和壁在内的一个防护屏的全部组件。对光路组 件、快门和不完全围封加工区的激光产品防护罩的要求包含在GB 7247.1中。 本标准还指出了: a)如何评估和规范激光防护屏的防护性质; b)如何选择激光防护屏。 本标准与GB 18151-2000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由强制性标准改为推荐性标准; ——正文由3章增加到5章; ——附录由3个增加到6个; ——图示由9个增加到32个; ——增加了2个表格; ——取消了IEC 前言; ——删除了1.3.18,因为该条款已包含在GB 7247.1中; ——纠正了一个错误:C.1FEL和PEL的区别:“*大值”应为“*小值”; ——修正了D.2中两处不适当措辞: ·激光束垂直照射样品表面,“垂直”改为“近似行垂直”; ·样品受激光照射产生温度,“温度”改为“温升”。英文名称:Laser guards
标准状态:作废
替代情况:替代GB 18151-2000;被GB/T 7247.4-2016代替
中标分类:仪器、仪表>>光学仪器>>N33电子光学与其他物理光学仪器
ICS分类:电子学>>31.260光电子学、激光设备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发布日期:2000-07-24
实施日期:2009-10-01
作废日期:2017-03-01
出版日期:2009-04-01
页数:52页
前言
本标准等同采用国际电工委员会IEC60825?4:2006 《激光产品安全———第4部分:激光防护屏》,仅有编辑性修改。本标准是对GB18151—2000的修订。本标准与GB18151—2000相比,主要变化如下:———由强制性标准改为推荐性标准;———正文由3章增加到5章;———附录由3个增加到6个;———图示由9个增加到32个;———增加了2个表格;———取消了IEC 前言;———删除了1.3.18,因为该条款已包含在GB7247.1中;———纠正了一个错误:C.1FEL 和PEL 的区别:“*大值”应为“*小值”;———修正了D.2中两处不适当措辞:● 激光束垂直照射样品表面,“垂直”改为“近似垂直”;● 样品受激光照射产生温度,“温度”改为“温升”。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 和附录F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吕正、马冲。本标准于2000年7月首次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