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纺织产品的基本安全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实施与监督。纺织产品的其他要求按有关的标准执行。 本标准适用于在我国境内生产、销售的服用、装饰用和家用纺织产品。出口产品可依据合同的约定执行。英文名称:National general safety technical code for textile products
标准状态:现行
替代情况:替代GB 18401-2003
中标分类:纺织>>纺织综合>>W09卫生、安全、劳动保护
ICS分类:纺织和皮革技术>>纺织产品>>59.080.01纺织产品综合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发布日期:2011-01-14
实施日期:2011-08-01
出版日期:2012-08-01
页数:12页
前言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本标准代替GB18401—2003《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本标准与GB18401—2003相比,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范围中增加“家用”,删除“使用”、删除“供需双方另有协议的除外”;———第2章增加1项引用标准GB/T23344;———婴幼儿的年龄由24个月改为36个月;———4.1的产品分类由A、B和C类代号改为直接以文字描述分类;———表1中B类的pH 值由4.0~7.5修改为4.0~8.5;———表1的脚注a和b的产品明确为“非*终产品”;———表1的脚注b增加了“本色及漂白产品不要求;扎染、蜡染等传统的手工着色产品不要求;耐唾液色牢度仅考核婴幼儿纺织产品。”;———表1的脚注c增加了致癌芳香胺的限量值≤20mg/kg;———5.2增加“窗帘等悬挂类装饰产品不考核耐汗渍色牢度”;———5.3增加“产品按件标注一种类别”,该条注中的80cm 改为100cm;———删除了6.8中的检出限;———将7.4注的内容纳入条文中;———附录A 增加了A.11、A.12和A.13,A.9修改为“布艺工艺品”;———调整了附录B中的一些示例;———附录C清单中增加了“4-氨基偶氮苯”;———增加了附录D。本标准仅对纺织产品的基本安全性能提出要求,其他要求按相应标准执行。本标准的附录C为规范性附录,附录A、附录B和附录D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中国纺织工业协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由纺织工业标准化研究所、国家纺织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郑宇英、徐路、王宝军。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18401—2001,GB18401—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