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医疗机构污水和污泥的排放标准。本标准适用于下列医疗机构:1)污水直接排入江、河、湖、海、池塘、水库、溪、沟等地表水体的医疗机构。2)污水直接排入终端无污水处理厂的下水管理的医疗机构。3)污水无组织排放的医疗机构。4)所有的传染病和结核病医疗机构。英文名称:Requirements for medical organization sewage discharge
标准状态:作废
替代情况:GBJ 48-1983 GB 8978-1996部分;被GB 18466-2005代替
中标分类:医药、卫生、劳动保护>>卫生>>C51环境卫生
ICS分类: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词汇>>01.040.11医药卫生技术 (词汇)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发布日期:2001-10-22
实施日期:2002-03-01
作废日期:2006-01-01
出版日期:2004-07-30
页数:16开, 页数:20, 字数:34千字
前言
环境卫生相关标准